为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质,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排球(面向全国有本科招生计划省份招生)
2、招生计划:按相关规定,运动队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
具体分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小项 名额
排球 排球 女6人
沙滩排球 男2人、女2人
田径 短跑 男2人、女3人
中长跑 男3人、女3人
跨栏 男1人、女2人
跳远 男1人、女2人
三级跳 男1人、女2人
铅球 男1人、女1人
竞走 男1人
二、招生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一类资格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二类资格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三、报名测试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该按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办理2016年度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手续。
2、提交材料:
(1)湖北经济学院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2)本人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近期一寸蓝底照片2张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复印件。
3、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17:00。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报名表相片处加盖中学公章,于2016年3月11日17:00前寄(送)至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期邮戳为准)。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为确保材料能准时送达,建议选用中国邮政EMS邮寄,要求招办自取件的快递将予以拒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并于2016年
3月18日前在湖北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三)兴奋剂检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在体育
专项测试之前要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人身安全保障
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建议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减轻考试期间意外伤害带来的损失,降低风险。
(五)测试工作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9:00
(2)报到地点:湖北经济学院体育馆
(3)报到所需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
2、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
3、一类资格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下午15:30-17:30
(2)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目100分,总分300分
4、学校将对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进行全程录像,以防范代考作弊。
特别提醒: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水平测试时,全程不得穿着任何显示考生身份的服装。
(六)认定与公示
1、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省级测试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水平、文化课测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录取
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公示合格的考生,应按各省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学校将按照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测试成绩均合格的一类资格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分数为准),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4、对于本科批次已合并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五、录取专业安排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原则安排在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就读。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其他
1、若教育部或各省2016年相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发生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录取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专业学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电话:027-81973717(招生办公室)、027-81707742(体育学院)
监督电话:027-81973936(学校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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