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3-2015年湖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
2013 |
||
批次线 |
校线 |
备注 |
|
美术类 |
文312/术190 |
文330/术192/ 综合270.2 |
艺术本科(二) |
音乐学 |
文312 |
312 |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 |
- |
专业 |
2014 |
||
批次线 |
校线 |
备注 |
|
美术类 |
文313/术187 |
文327/术187 /综合557.6 |
艺术本科(二)承认校考成绩 |
音乐学 |
文313 |
313 |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340 |
文346/术246/综合306.4 |
专业 |
2015 |
||
批次线 |
校线 |
备注 |
|
美术类 |
文285/术183 |
文362/术187/ 综合570 |
艺术本科(一)承认联考成绩 |
音乐学 |
文305/术200 |
文308/综合538.388 |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文240/术195 |
文240/术222.33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387/术198 |
文448/术200 /综合412.732 |
备注:
2015年美术类、音乐类按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投档
广播电视编导按综合分[(专业成绩×80%+文化成绩×20%)]
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投档。
长江大学2013-2015年外省(市)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市 |
科类 |
2013年 |
|
同批次资格线 |
我校录取分数线 |
||
河北 |
艺文 |
器乐:文:260 |
音乐:文319 音乐表演:文263 |
艺理 |
器乐:文: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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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艺文 |
文298 |
音乐:文301 音乐表演:文305 |
艺理 |
文286 |
||
山东 |
艺文 |
文300 |
美术:文300分 |
艺理 |
|||
湖南 |
艺文 |
音乐文327术208 |
音乐类:文327 |
艺理 |
音乐文274术200 |
音乐:文274 音乐表演:文274 |
2013年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福建、甘肃、广东、河北、黑龙江、湖南非美术、江苏、江西、湖北非美术、山西、山东),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承认音乐学专业合格线(湖北省美术考生持省联考合格证可报考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省市 |
科类 |
2014年 |
|
同批次资格线 |
我校录取分数线 |
||
河北 |
艺文 |
文326 |
音乐:文328 音乐表演:文326 |
艺理 |
|||
山西 |
艺文 |
文311 |
音乐:文349 音乐表演:文312 |
艺理 |
文300 |
||
山东 |
艺文 |
文320 |
音乐学:文320 音乐表演:文344 |
艺理 |
文310 |
音乐舞蹈类:文310 |
|
湖南 |
艺文 |
美术:文325/150, |
音乐:文327 音乐表演:文325 |
艺理 |
美术:文287/150, |
音乐:文305 音乐表演:文287 |
2014年省外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河北、山西、甘肃、黑龙江、江西、福建、山东、湖北(非美术)、湖南(非美术)】,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或专业,承认本省联考成绩。
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省市 |
科类 |
2015年 |
|
同批次资格线 |
我校录取分数线 |
||
河北 |
艺文 |
文308 |
音乐:文396 音乐表演:文310 |
艺理 |
|||
山西 |
艺文 |
文300 |
音乐:文327 音乐表演:文302 |
艺理 |
文287 |
||
山东 |
艺文 |
文332 |
音乐:文319 音乐表演:文319 |
艺理 |
文319 |
||
湖南 |
艺文 |
音乐类文312 |
音乐类文312 |
艺理 |
音乐文295 |
音乐类文295 |
2015年省外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湖南(非美术)】,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广东、甘肃、黑龙江、湖北、湖南(美术)】,艺术类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
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校考省份: 承认统考成绩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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