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艺术类本科一批。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专科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1.6月28日,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专科提前批志愿。
2.7月5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自主招生批志愿。
3.7月12日,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4.7月23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5.8月1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
6.8月5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首次志愿。
7.8月13日,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征集志愿。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应尽早填报志愿,避免因网络不畅、忘记密码等原因耽误填报。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4.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5.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6.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批志愿,本科二批首次填报志愿及第一次征集志愿,仅限于达到本科一批或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在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之内的考生均可填报(含春季高考)。
7.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8.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
艺术类分数线的划定
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
1.本科
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分两种情况:
(1)我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我省首次确定的文、理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原则划定。
(2)部分高校和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不包括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
2.专科
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艺术类投档办法
1.本科专业
(1)艺术类提前批
首次志愿投档办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不包括四川音乐学院和沈阳音乐学院)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所报高校并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
‚除上述高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高校及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高校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者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类专业校考者关联校考专业成绩均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内高校的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山东大学(威海)、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美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2)艺术类本科一批
首次志愿投档办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者关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行了校考者关联校考专业成绩全部投档。
‚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美术类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高校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征集志愿后生源不足,则根据缺额计划总数1∶1.5的比例,按服从调剂考生的文化成绩划定调剂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2.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首次志愿投档办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1)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校考的其他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其中,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文化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他高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2)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调剂志愿投档办法与本科专业调剂投档办法相同。
九、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前印发各高校招生计划。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分批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
3.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按工作进程公布相关招生高校分专业缺额计划。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高校提供《录取指南》。
5.对省内高校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录
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
录取前我省对招生高校开放网络,高校可在规定时间登陆下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高校应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招生高校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包含体育测试成绩(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2007年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电子档案中同时包含综合评价信息内容(下载方式见《录取指南》)。
4.预录取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之沟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相关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退档完成后,招生高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名单
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3天之内寄送招生高校。
8.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有其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6月25日前 |
公布高考成绩,本科一批、二批等相关批次和类别录取控制线。 |
|
6月28日9∶00 至17∶00 |
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专科提前批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2日12∶00前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本科专业、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投档。 |
|
7月2日14∶00 至8日18∶00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本科专业、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愿录检。 |
|
7月5日9∶00 至17∶00 |
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7日 |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投档。 |
|
7月8日至9日 18∶00前 |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录检。 |
|
7月10日 |
数据整理。 |
|
7月11日 |
公布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
|
7月12日9∶00 至17∶00 |
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13日10∶00前 |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投档。 |
|
7月13日10∶00 至18∶00前 |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录检。 |
|
7月14日10∶00前 |
专科提前批志愿投档。 |
|
7月14日10∶00 至18∶00 |
专科提前批志愿录检。 |
|
7月14日 |
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
|
7月15日至20日 18∶00前 |
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
|
7月15日-16日 12∶00前 |
模拟本科一批线。 |
|
7月16日17∶00前 |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投档。 |
|
7月16日17∶00 至7月17日18∶00 |
高校农村专项志计划志愿录检。 |
|
7月18日9:00前 |
自主招生志愿投档。 |
|
7月18日10∶00 至18∶00 |
自主招生志愿录检。 |
|
7月19日12∶00前 |
文理类本科一批首次志愿投档。 |
|
7月19日至21日 18∶00前 |
文理类本科一批首次志愿录检。 |
|
7月22日 |
公布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
|
7月23日9∶00 至17∶00 |
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7月24日12∶00前 |
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 |
|
7月24日14∶00 至25日18∶00 |
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录检,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录检。 |
|
7月26日 |
休息。 |
|
7月27日 至28日12∶00 |
文理类本科二批首次志愿模拟投档。 |
|
7月28日17∶00前 |
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投档。 |
|
7月29日至30日18∶00前 |
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录检。 |
|
7月31日 |
公布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
|
8月1日9∶00 至17∶00 |
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8月2日12∶00前 |
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艺术类本科一批及体育类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
|
8月2日14∶00 至3日18∶00 |
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录检,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检。 |
|
8月4日 |
公布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和志愿填报资格线,公布专科(高职)填报资格线。 |
|
8月5日9∶00 至17∶00 |
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首次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8月6日12∶00前 |
第二次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二批控制线,文理类本科二批及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
|
8月6日14∶00 至7日12∶00 |
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检。 |
|
8月7日17∶00前 |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投档。 |
|
8月8日12∶00前 |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检。 |
|
8月8日14∶00前 |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调剂投档。 |
|
8月8日17∶00前 |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调剂录检。 |
|
8月8日17∶00前 |
飞行技术专科专业投档。 |
|
8月9日10∶00前 |
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检。 |
|
8月9日12∶00前 |
专科(高职)数据整理,首次志愿投档。 |
|
8月9日12∶00至 8月11日18∶00前 |
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首次志愿录检。 |
|
8月12日 |
公布专科(高职)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
|
8月13日9∶00 至17∶00 |
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征集志愿。 |
填报志愿时间 |
8月14日12∶00前 |
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征集志愿投档。 |
|
8月14日14∶00 至15日18∶00 |
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征集志愿录检。 |
|
8月18日至19日每日9:00至17:00 |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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