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
(一)考试目标与要求
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中国书法经典作品的观察能力、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对用笔结构章法的把握能力,以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书法艺术所需的能力和潜质,为普通高等学校书法类专业招生提供招生依据。通过书法临摹考试,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经典作品的观察和再表现能力,对待书法传统文化的态度,对书法笔墨的把握运用能力等书法基础技能;通过书法创作考试,考查考生从临摹到创作的接受与理解能力,对汉字字体规律、书法笔法结构和章法的把握程度,对书写线条技能与表现形式的理解能力。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1.考试范围
根据书法学科的特点,结合全国普通高校书法专业招生的基本要求,选取历代书法经典作品中各书体最富代表性的作品作为书法临摹考试的范本。书法创作要求考生按指定的文字内容,在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中任选一种书体进行书法创作。
楷书: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颜真卿《颜勤礼碑》、柳公权《玄秘塔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张猛龙碑》、《张玄墓志》、赵孟頫《妙严寺记》。
隶书:《曹全碑》、《礼器碑》、《乙瑛碑》、《张迁碑》。
行书:冯承素摹《兰亭序》、颜真卿《祭侄稿》、苏轼《黄州寒食诗帖》、赵孟頫《洛神赋》、米芾《蜀素帖》。
2.考试要求
(1)试卷纸张为四尺宣纸以内,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自备。
(2)临摹不得落款,按照原作的章法款式如实临摹。创作按指定的内容落款。
(3)没有用指定的宣纸考试,或在试卷上作标志者,试卷按废卷处理。
(4)创作试卷内容为简化字,考生创作时使用繁体字。
(5)卷面出现漏字、错别字(异体字不算错别字)或应该用繁体字而使用简体字等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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