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原则
根据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招生、教学需要,依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参照义务教育中学阶段课程标准,注重考查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音乐类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其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
美术类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20分,速写60分,色彩120分。
①素描:8开画纸,人物头像(提供相关图片或世界美术史上名家作品图片)。
②速写:8开画纸,全身人物动态速写(提供相关文字或图片)。
③色彩:4开画纸,完成一幅色彩静物画。
广播电视编导类
考试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笔试包括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两个科目,满分为200分,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各100分;面试包括才艺展示和综合素养考查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其中,才艺展示20分,综合素养考查80分。
①影评写作:考生观看影视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影评写作,字数不少于1000字。
②故事创作:考生根据关键词、材料或命题故事,按题目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字数不少于800字。
③才艺展示:考生仅限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五类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考试现场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伴奏音乐,请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考生不得将任何具有录、放音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
④综合素养考查:考生考试现场回答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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