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的区别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2017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简称美术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及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批准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所有对江苏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都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相关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考生报考哪些专业须同时参加专业校考和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精神,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信息发布
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招生院校,可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校考。院校校考的考点一般有本校考点、江苏考点和其他省外考点,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或有关招生院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我省规定和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参加专业考试。
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报名事项
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考生可向有关院校查询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本科院校校考专业可在本校设点考试,也可申请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设点考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校考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点考试。
我省设立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设置
答:2017年我省共设5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分别为:
南京师范大学(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南京晓庄学院(地址:待定)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江苏师范大学(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注意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省属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方可组织校考。考生务必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有关院校是否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设点组织校考,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校考考试成绩发布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17年4月上旬,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6月1日后,我院不再接受校考院校补报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于6月初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校考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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