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17日。
专业主科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别按舞蹈、器乐、声乐三个主科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试时间2017年2月份,考生应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或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更多细节详见:2017年河南省艺术类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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