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6年在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线
专业名称 |
最低录取合成分 |
录取要求 |
专业分计算公式 |
合成分计算公式 |
备注 |
|
文 |
理 |
|||||
绘画(国画) |
439.84 |
市美术统考>=300 |
素描+色彩+速写 |
专业分×(600÷450)×60%+文化分×40% |
文理统一排序 |
|
绘画(油画) |
457.04 |
|||||
绘画(版画) |
429.68 |
|||||
雕塑 |
430.24 |
|||||
视觉传达设计 |
420.00 |
|||||
环境设计 |
417.28 |
|||||
美术学 |
384 |
外语>=90 |
单考 |
文化100% |
||
广播电视编导 |
424.2 |
408.7 |
文化本科线90% |
艺术20%故事40%写作40% |
专业分×(600÷100)×50%+文化分×50% |
文理分开排序 |
艺术与科技 |
388 |
文化本科线90% |
单考 |
文化100% |
文理统一排序 |
|
数字媒体艺术 |
744.6 |
文化本科线80% (文294/288理) |
素描+色彩+速写 |
专业分+文化分 |
||
音乐学 |
183.6 |
校考合格 |
单考 |
专业100% |
上海大学2016年上海市考生录取原则
1.按市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学校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划定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总分及单科成绩)以及艺术类专业成绩报考资格线。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文化成绩总分 |
文化单科成绩 |
艺术类专业成绩 |
绘画(国画)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65分 |
我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详见《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
绘画(油画) |
|||
绘画(版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录取资格线的80% |
无 |
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 |
广播电视编导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录取资格线的90% |
无 |
市编导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艺术与科技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录取资格线的90% |
无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音乐学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50分 |
1.市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美术学 |
1.外语:不低于90分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2.考生达到上述要求后,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专业名称 |
录取办法 |
绘画(国画) |
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如合成分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 |
绘画(油画) |
|
绘画(版画) |
|
雕塑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如合成分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 |
广播电视编导 |
1.根据该专业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来确定文理科分计划数。 |
艺术与科技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
美术学 |
|
音乐学 |
按照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演唱或演奏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
上海大学2016年在外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线(暂未公布)
上海大学2016年外省市考生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校考合格;
2.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5%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3.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 必须具有所在省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
(2)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分);
(3) 按专业校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依次录取到专业。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4.美术学专业:
(1) 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2) 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3)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上海电影学院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专业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校考合格。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暂未定,请继续关注我校招生网。
3. 艺术与科技专业:
(1)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90%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8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2)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三)数码艺术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具有所在省份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80%。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75%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75]。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3. 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如合成分成绩相同,则按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
(四)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校考合格。
2. 考生必须具有所在省市的音乐类统考合格证。
3.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5%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4.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5.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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