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考试内容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风景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
注意事项
考生自带绘画工具(其中不含严禁使用的定画液、喷画胶、蛋清液等画面固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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