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7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按各省(市)校考合格考生中,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占全国报考我校总人数的比例确定分省计划。
6、不分文理,以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校考成绩*70%,排名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提示: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录取规则发生办法,往年录取信息存在的参考价值较少!
点击查看: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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