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 、 招 生计划及专业
(一)2017 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 475 名。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备注 |
就读校区 |
1 |
表演(戏剧影视) |
四 |
25 |
|
华山路校区 |
2 |
表演(戏剧影视) |
四 |
22 |
西藏委培 |
|
3 |
表演(音乐剧) |
四 |
20 |
含新疆预科 2 名 |
|
4 |
戏剧影视导演 |
四 |
18 |
|
|
5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 |
40 |
含上海市春考 6 名,“新概念”5 名 |
|
6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
四 |
15 |
|
|
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 |
四 |
17 |
含新疆预科 1 名、西藏委培 1 名 |
|
8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
四 |
21 |
含西藏委培 1 名 |
|
9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 |
20 |
|
|
10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四 |
30 |
普通类一本招生 |
|
1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 |
20 |
|
莲花路校区 |
12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 |
20 |
|
|
13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 |
20 |
|
|
14 |
表演(京剧) |
四 |
30 |
免学费 |
|
15 |
表演(木偶) |
四 |
25 |
|
|
16 |
表演(戏曲音乐) |
四 |
20 |
免学费 |
|
17 |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
四 |
14 |
|
|
18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 |
四 |
10 |
|
|
19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四 |
22 |
|
|
20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四 |
44 |
|
|
21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四 |
12 |
|
|
22 |
舞蹈编导 |
四 |
10 |
含内蒙委培 2 名 |
(二)以上为各专业招生预报计划数,最后以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
(三)除委培、预科、春考、一本招生专业外,其余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统一择优录取。
(四)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共有 6 个计划指标用于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戏剧学理论班,5 个计划指标用于 “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报考。
二、 报 考 条 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者。
(二)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 般不低于 0.8。
(三)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 21 周岁以下(1996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
(四)符合各省市高考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需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 报名 办法
(一)几个重要事项
1、各艺术类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文理兼收。
2、普通类“一本”批次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分省计划另行公布。
3、考生应了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专业与高考的报名办法,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经招生 考试机构批准可不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4、西藏委培招生报名办法详见 2017 年西藏招生考试章程。
(二)报名网址、时间、流程与交费
1、考生需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zs.sta.edu.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注册、缴费及打 印准考证,不设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7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
网上报名注册截止时间为 1 月 18 日 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1 月 18 日 24:00。 3、网上报名流程:注册→信息填写→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确定考点考试时间→网上缴费→导入照片→打印准考证。
4、报考费:初试 100 元,复试 100 元,三试 100 元,报名完毕,一律不退报考费。考生确定考试时 间后,须于当天进行网上缴费,如当天未完成缴费步骤,需重新选择考试时间。
(三)相关专业与考生报名须知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色彩画、素描、命题创作”科目统一考试。上述四个专业(方向)限报两个。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初、复试统一考试,三试分别面试。考生可以兼报。
3、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设电影导演、电影摄影、电影录音、电影剪辑四个方向。考生报名时只需选择 专业,入学后,将在高年级根据学习情况分方向培养。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将从二年级起分编剧和理论两个方向(班)培养,学校根据学生入学后的学习情 况分方向,其中编剧方向为 25 人,理论方向为 15 人(包括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 6 人)。
5、报考委托培养相关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统招性质的该专业。例如:报考舞蹈编导[内蒙委培]专业的 考生可以兼报统招性质的舞蹈编导专业。兼报考生只需选择一个时间参加专业考试。
四、专 业 考 试
(一)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初试时间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选择;复试、三试的时间以考试现场公布为准。)
专 业 |
考试地点 |
初、复、三试日期 |
表 演(戏剧影视) |
上海戏剧学院 华山路 630 号 |
2 月 10 日-24 日 |
表 演(音乐剧) |
上海戏剧学院 华山路 630 号 |
2 月 11 日-21 日 |
戏剧影视导演 |
上海戏剧学院 华山路 630 号 |
2 月 13 日-22 日 |
戏剧影视文学 |
上海戏剧学院 华山路 630 号(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是否增设莲花 路校区考点) |
2 月 16 日-24 日 |
广播电视编导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上海戏剧学院 华山路 630 号 |
2 月 10 日-22 日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上海戏剧学院 华山路 630 号 |
2 月 14 日-24 日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 装与化妆设计) |
上海戏剧学院 华山路 630 号(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是否增设莲花 路校区考点) |
2 月 18 日-24 日 |
数字媒体艺术 |
||
表 演(京剧)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 211 号 |
2 月 13 日-18 日 |
表 演(戏曲音乐)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 211 号 |
2 月 14 日-18 日 |
表 演(木偶)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 211 号 |
2 月 15 日-22 日 |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 211 号 |
2 月 13 日-21 日 |
作 曲 与 作 曲 技 术 理 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 211 号 |
2 月 21 日-24 日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 211 号 |
2 月 22 日-25 日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 211 号 |
2 月 19 日-23 日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 211 号 |
2 月 19 日-22 日 |
舞蹈编导 [含内蒙委培]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 211 号 |
2 月 22 日-25 日 |
(二)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各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专业 |
专业考试科目 |
表演(戏剧影视) |
初试:①声乐(自备) ②台词(自备) ③形体(自备) 复试:命题即兴表演 (规定情境中的语言表达、规定情境中的形体表 达、规定情境中的声音表达) 三试:表演综合测试(表演工作坊形式) |
表 演(音乐剧) |
初试:①语言(自备) ②演唱(自备) ③舞蹈(自备) 复试:①即兴表演②演唱(自备完整的中文歌曲、经典音乐剧曲目各一首,须自备五线伴奏谱) ③舞蹈(自备舞蹈两段,其中一段必须为经典音乐剧舞蹈片段) ④语言(命题朗读) 三试:①表演(即兴) ②演唱(自备与初试、复试不同的百老汇音乐 剧唱段一首,自备五线谱)③舞蹈(即兴形体模仿)④语言(限在《第十二夜》(莎士比亚喜剧)与《日出》(曹禺 话剧)中各选一段台词)⑤乐理、视唱练耳 ⑥才艺展示 另设面试(英文个人介绍及现场口语交流测试) |
戏剧影视导演 |
初试:①朗诵(自备) ②才艺展示(自备)③命题集体小品 复试:命题小品 三试:①命题编讲故事 ②综合面试③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笔试) |
戏剧影视文学 |
初试:散文写作 复试:故事写作 三试:综合面试 注:初、复试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 化妆设计) |
初试:①色彩画 ②素描 复试:①命题创作②面试 注:色彩画、素描、命题创作科目与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一考试。 |
数字媒体艺术 |
初试:①色彩画 ②素描 复试:①命题创作 ②面试:视听艺术分析、综合知识测试 注:色彩画、素描、命题创作科目与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统 一考试。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①叙事散文朗诵(自备) ②新闻故事讲述(自备) 复试:①指定文稿朗读 ②指定话题讲述③才艺展示(自备) 三试:①主持能力测试 ②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笔试) |
广播电视编导 |
初试:散文写作 复试:故事写作 三试: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①导演构思(即兴小品)②综合素质测试 注:初、复试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一考试。 |
影视摄影与制作(导演、摄影、录音、剪辑) |
初试:综合素质测试:①才艺展示(自备)、②面试(报考专业方向基础能力与知识测试) 复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笔试) 三试: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分方向面试):①面试 ②导演方向考生现场表演小品,摄、录、剪方向考生口述创作构思。 |
表 演(京剧) |
初试:①基本功 ②唱念(自备) 复试:剧目片段(自备) 三试:①剧目片段(自备,不可与复试重复)②角色创造(小品)③口试 |
表 演(戏曲音乐) |
初试: 管弦乐: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打击乐:剧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复试:管弦乐:①剧目、曲目演奏(自选,不可重复初试内容)②视奏 打击乐:打击乐合奏 三试: ①视唱练耳测试:视唱、练耳②乐理(笔试)③综合艺术素质测试(面试) |
表 演 (木偶) |
初试:①语言(自备) ②演唱(自备)③表演(自备) 复试:①形体(自备) ②表演(命题)③艺术特长展示(自备,木偶、戏曲、乐器、绘画(即兴速写)等任选一项) 三试:①木偶操纵模仿 ②皮影指法检测③综合面试 |
剧影视导演(戏曲) |
初试:①声乐(自备)②朗诵(自备)③看图即兴讲述 复试:①艺术特长展示 ②命题小品 三试:①综合面试 ②命题编讲故事③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笔试)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 |
初试:①自选器乐曲目演奏(一首) ②自选其它形式艺术表演(一项) 复试:①视唱练耳 ②作品听辨 三试:①笔试:基本乐理 (含专业加试)②笔试:命题音乐写作(含和声考题)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初试:①基本条件②基本功 ③剧目表演 复试:①模仿 ②即兴 三试:①基本功 ②剧目表演(不得与初试剧目相同)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初试: 基本功 复试:剧目表演 三试:①基本功②剧目表演(一个完整剧目,可与复试内容相同)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初试:①基本功 ②剧目或组合片段表演 复试:①模仿②即兴 三试:①基本功②剧目或组合片段表演(以下三选一) A.摩登舞剧目和拉丁舞组合。 B.拉丁舞剧目和摩登舞组合。 C.摩登舞剧目和拉丁舞剧目。 |
舞蹈编导 |
初试:①基本功 ②编舞(造型连接、动作发展) 复试:①模仿 ②音乐即兴表演③命题编舞 三试:①剧目表演 ②音乐编舞 ③命题编舞 |
五、高 考
按教育部要求,各专业考试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快讯公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 我校本科招生报名系统(http://zs.sta.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的考生下载“专业合格 证”,填报相应合格专业的高考志愿,参加全国高考。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
六、 录 取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根据各专业(方向)合格人数,参 照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自划线办法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16)10 号文件执行。凡 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分÷本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
(注:本科批次合并的省市,按照该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序号 |
专业 |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
单科要求 |
1 |
表演(戏剧影视) |
按专业成绩录取。 |
------ |
2 |
表演(音乐剧) |
||
3 |
表演(木偶) |
||
4 |
表演(京剧) |
||
5 |
表演(戏曲音乐) |
||
6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
7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
8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
9 |
舞蹈编导 |
||
10 |
戏剧影视导演 |
按专业成绩录取。 |
语文不低于 90 分(150 分制) |
1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
12 |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
||
13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14 |
戏剧影视文学 |
专业成绩(换算成 750 分制)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
|
15 |
广播电视编导 |
||
16 |
数字媒体艺术 |
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
|
1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 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45%+ 专业成绩。 |
|
18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20%+专业成绩。 |
|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同科类本科最低分数线,表演(京剧)、舞蹈表演专业 可适当降低要求。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根据招生计划数及该专业录取办法)优 先录取,如专业(方向)有语文单科要求的须不低于 90 分(150 分制)。
3、各专业(方向)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任一单科或项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4、表演(戏曲音乐)专业按乐器分别排序。
5、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七、注 意 事 项
(一)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二)每学年学费 10,000 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 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表演(京剧)和表演(戏曲音乐)专业学生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 的文件精神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五)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科学生的 50%左右。入学专业考试中排名第一或高考 总分达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奖学金。
(六)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八、留学生、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1、华侨及港澳台考生高考报名办法: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 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暨南大学华文学院、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 港澳台考生高考。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2、《2017 年上海戏剧学院外国本科生招生简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留学生 网上报名后,请在 2017 年 1 月 18 日前将本人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HSK 成绩证明的扫描件发邮件 至我校国际交流中心,非中文或英文的学历证明需同时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加盖颁证学校公章。(邮箱: staiso@hotmail.com,电话 0086-21-62498896)考生进入终试后,请带以上材料原件至国际交流中心校验信息(地址:华山路 630 号仲彝楼 2 号门 208 室)。
3、华侨及港澳台考生若进入终试并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可视为专业合格,如文化成绩不低于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4、外籍考生若进入终试并完成所有考试科目,通过相关资格审核,即可录取。
5、未参加“联招考试”的台湾学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 号文件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 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录取;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 学校的高中毕业生的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
九、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延安西路 355 号);邮政编码:200040
招办电话:(021) 62488077
监督电话:(021) 62495375
本科招生网: http://zs.sta.edu.cn
E-mail: shxjzsb@126.com
公 交 车:71、57、127、202、925、01、37、838、62(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7 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 10 分钟。
(二)莲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 211 号(近平阳路);邮政编码:201102 公 交 车:122、729、867、946、700、747
轨道交通:地铁 1 号线到莲花路站下车,往北走约 10 分钟。
请关注“上戏招生与就业”官方公众号,了解 2017 年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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