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著名高校,是由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工程院共同建设的高校。
北航艺术设计专业建立于2002年,2006年成立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院下设数字动画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绘画系及数字媒体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学院与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共建“数字媒体艺术研究中心”,共享数字科技高端研究实验环境。学院自2007年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艺术硕士(MFA)培养点。
北航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努力把握信息时代的艺术设计发展趋势:
● 注重以网络传播为主的设计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 努力构建美术与设计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与教学平台
● 重视拓宽专业口径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
● 重视兼具艺术素质与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有一定美术基础,获得各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
1.招生专业:设计学类(1305)。
2.招生计划:2017年面向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计划招生60名(其他省市无招生计划)。
3.学制:四年(按学校规定可实行弹性学制)。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4.学费:10000元/年(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自理)。
四、专业教学
1.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按照小班化、导师制培养模式实施专业教学。
2. 综合专业基础教学阶段:主要专业基础课程有素描、色彩、 中外美术史、设计艺术史、摄影基础、平面设计与动画艺术基础。
3. 专业教学阶段:主要依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安排进入数字动画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绘画系学习,主要专业课程有:综合绘画创作、图画书创作、数字绘画艺术、网页设计、广告设计、版式设计、影视后期制作、二维及三维动画创作等课程。
4. 学院开设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开设新媒体与计算机科学技术、新媒体硬件技术及应用、多媒体交互设计等计算机科学技术课程,以期发挥学校优势,专门培养兼具艺术素质和数字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我们加以选择与整合的具有新媒体传播特色的综合专业教育能有效地拓宽专业口径,使学生具备较宽广的适应能力,可以面对不同专业领域的工作选择和个人发展方向;可以从事影视动画、平面设计、综合绘画与图画书创作、插画与书籍设计及与网络传播有关的艺术设计工作;毕业生就业率在98%以上;读研率(含出国读研)达50%以上。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试科目 |
静物素描,静物色彩,人物速写。 |
|
报考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逸夫科学馆(体育馆对面) |
|
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 |
2017年2月21日-22日08:30-17:00 |
2017年2月28日-3月1日08:30-17:00 |
考试时间 |
2017年2月23日 素描:上午09:00-11:00 速写:上午11:15-11:45 色彩:下午13:30-15:30 |
2017年3月2日 素描:上午09:00-11:00 速写:上午11:15-11:45 色彩:下午13:30-15:30 |
★以上报名考试期间同时接受外国留学生本科招生报名申请,对条件合格者另行举办入学资格考试。详情见学院官网“2017年外国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六、报考程序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1日16:30时止,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 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注册;
步骤(2) 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选择“报考艺术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按提示信息进行注册报名,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成功后打印《北航艺术类2017年专业考试报名表》。
2. 现场确认
(1)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者必须获得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或成绩单。如招生省份无纸质合格证,需打印成绩单及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艺术类本科合格证分数线。
(2) 现场确认:考生美术类统考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报到确认,经确认、现场拍照等程序后方可领取准考证。考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①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统考合格证及复印件。如招生省份无纸质合格证,需提供打印的成绩单及合格证明。
② 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2份。
③ 二代身份证原件。
④ 加试费160元(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16〕1828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加试费160元)。
(3)考生完成报考程序后请了解考场安排与考试注意事项。
注:(1)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现场确认时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七、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 考生可于2017年4月15日左右登录北航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jyc.buaa.edu.cn/zsweb/ ),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3.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简称文化考试)。
4. 考试期间食宿自理。考生需自备四开画板,颜料及其它画具。
八、录取规则
1. 录取批次: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2.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者(由考生生源所在地招办办理)。
3. 本专业实行文理兼收;本专业高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各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4. 合格证发放总数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4倍。下达分省招生计划时,各省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5. 原则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我校为艺术类提前批第一志愿校。
6. 按照教育部规定,以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7. 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100%+文化考试成绩×100%),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不分文理。专业考试各科满分均为200分,三科满分为600分)。
8.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招办。
9. 凡2017年第一志愿为本专业且专业考试名列前十位但因总分不够未被录取者,如有意2018年报考我院,可于2017年底以前提出2018年专业免试申请。
九、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知行南楼302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编码: 100191
联系电话: 18701166672(北航招生办公室)
010-82339725、010-82314796、010-82317288、18210758302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10-82317582
北航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http://art.buaa.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艺术类考试统计表》
序号 |
省/区/市 |
2016年录取分数线 |
||
专业成绩最低分 |
高考成绩最低分 |
综合成绩最低分 |
||
1 |
北京 |
468 |
522 |
991 |
2 |
河北 |
461 |
443 |
947 |
3 |
山西 |
479 |
442 |
939 |
4 |
内蒙 |
483 |
418 |
901 |
5 |
辽宁 |
461 |
429 |
904 |
6 |
吉林 |
467 |
549 |
1016 |
7 |
山东 |
466 |
394 |
860 |
8 |
河南 |
460 |
511 |
971 |
9 |
湖南 |
487 |
501 |
988 |
10 |
湖北 |
466 |
443 |
938 |
11 |
广东 |
474 |
365 |
845 |
12 |
陕西 |
487 |
527 |
1014 |
备注:本表按照专业成绩最低分和高考成绩最低分分类统计,相加总分不等于该省/市最低录取总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艺术类考试统计表》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不作为我校2017年艺术类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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