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山西省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2005年5月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山西大学成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学校现有91个本科专业以及17个双学位专业,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19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各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各3个。现有专任教师2015人,高级职称教师839人。其中包括中科院院士、国际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骨干教师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近百人。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2988人,各类研究生7477人。
山西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为推动我校群众体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走“竞教结合”之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介绍
1、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2、学校代码:10108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办学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项目
招生项目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田径 |
0-24人 |
含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男)、110米栏、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
健美操 |
0-6人 |
男女各0-3人 |
三、报名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健美操项目报名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专项测试
1、报名
(1)体育专项测试:考生须在2017年3月18日前,登陆山西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山西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网站(http://202.207.209.87/gsp/)进行报名,如实录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文化课考试: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如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则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下称“单招文化课考试”)。申请参加单招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gaokao.chsi.cn)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tyzsxx/),进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错过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被不予确认,其文化课考试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山西大学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29日08:30—11:30,地点:山西大学教务处。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考生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身份证号和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骑缝户籍专用章的证明);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
(3)等级证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查询考生本人运动等级证书结果页面的打印件;
(4)成绩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
(5)高考信息:高考报名照片及14位高考报名号。
(6)保险单据:专项考试期间有效的考生本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凡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审核不予通过。审核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
3、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3月31日,地点:见准考证。健美操项目测试办法参照《山西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健美操项目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执行,田径项目测试办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http://www.ydyeducation.com/statics/pdf/1.pdf)。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4、文化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文化考试分两种: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二级运动员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报名单招文化课考试的考生,2017年4月10日起,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下载打印文化课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将综合生源情况、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等因素,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其他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山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田径项目招生录取最低标准(电子计时):
项 目 |
男 子 |
女 子 |
100米 |
11.30秒 |
12.70秒 |
200米 |
23.30秒 |
26.50秒 |
400米 |
52.00秒 |
59.50秒 |
800米 |
1分59秒 |
2分19秒 |
1500米 |
4分08秒 |
5分 |
5000米 |
15分35秒 |
|
100米栏 |
|
15.50秒 |
110米栏 |
16.10秒 |
|
跳高 |
1.88米 |
1.60米 |
跳远 |
6.90米 |
5.50米 |
三级跳远 |
14.30米 |
11.50米 |
铅球 |
12.50米 |
12.80米 |
铁饼 |
40.00米 |
42.00米 |
标枪 |
53.00米 |
43.00米 |
备注:器材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为准。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考生专项现场测试成绩、招生计划、组织运动队需求等因素,经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审定,将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信息及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山西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2、专项现场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山西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我校将结合生源省份的招生情况及学校专项训练需要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3、专项测试合格标准:田径项目须达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健美操项目专项成绩须达60分。
4、专项现场测试及文化单考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分项目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队伍建设情况,对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单考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专项测试达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最低标准的田径项目考生、健美操专项测试合格考生, 参加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试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总数的20%。其中,优先录取田径项目考生。健美操项目男生、女生计划分别为0-3人,如计划有缺额,则调整至有生源的项目,直至完成免试计划。
其他专项测试达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最低标准的田径考生、健美操项目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总数的30%。
其他专项测试合格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6、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七、监督制约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领导。
2、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考风考纪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营造一个遵纪守法的考试氛围。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配备一支廉洁公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队伍,加强政策、业务、纪律等的岗前培训。
3、充分发挥纪检和巡考人员的作用,加强对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监督。各项测试均进行全程录像,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实况录像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保管一年,以备抽查或复查。
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和成绩及裁判员名单、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我校将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治考、依法管考,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纪律的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
邮政编码:030006
招生网站:http://bkzs.sxu.edu.cn/
九、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山西大学教务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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