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7年将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身体无伤病。
2、年龄要求:
(1)篮球: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从未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过;从未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等比赛;
(2)排球: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若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履行注册;或参加过竞技系列赛(含沙排,同下,竞技系列赛事包括甲A联赛、大奖赛、锦标赛、青年比赛、U21(男子)比赛、U20(女子)比赛等)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
(3)乒乓球: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
(4)田径项目: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或已经注册,但未在2015年和2016年参加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近二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除外)。
3、运动成绩要求: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5、如考生所在省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其测试。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田径,男、女乒乓球,男、女排球,男、女篮球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一《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60人
各项目计划具体如下:
项目 |
类别 |
计划数 |
性别 |
备注 |
|||
总计 |
单考单招 |
二本线65% |
二本线 |
||||
田 径 |
短跨类 |
0~4 |
0~1 |
0~3 |
男 |
100米、110米栏、200米、400米、400米栏 |
|
0~3 |
0~1 |
0~2 |
女 |
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 400米栏 |
|||
中长跑、竞走类 |
0~3 |
0~1 |
0~2 |
男 |
800米、1500米、5000米、 10000米竞走 |
||
0~3 |
0~1 |
0~2 |
女 |
800米、1500米、5000米竞走 |
|||
跳跃类 |
0~2 |
0~1 |
0~1 |
男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 |
||
0~2 |
0~1 |
0~1 |
女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
|||
投掷类 |
0~3 |
0~1 |
0~2 |
男 |
铁饼、链球、铅球、标枪 |
||
0~2 |
0~1 |
0~1 |
女 |
铅球、铁饼、标枪 |
|||
若某小项有剩余计划,则依次逐个调整到:短跨类、中长跑竞走类、跳跃类、投掷类 |
|||||||
篮球 |
0~5 |
后卫0~1 中锋0~1 |
后卫0~2 前锋0~1 |
男 |
后卫0~3人、中锋0~1人、前锋0~1人 若某位置有剩余计划,则依次逐个调整到: 后卫、中锋、前锋 |
||
0~5 |
前锋0~1 |
中锋0~2 后卫0~1 |
后卫0~1 |
女 |
前锋0~1人、中锋0~2人、后卫0~2人 若某位置有剩余计划,则依次逐个调整到: 前锋、中锋、后卫 |
||
排球 |
0~6 |
自由人0~1 副攻0~1 |
副攻0~2 自由人0~1 |
二传0~1 |
男 |
自由人0~2人、副攻0~3人、二传0~1人 若某位置有剩余计划,则依次逐个调整到: 自由人、副攻、二传 |
|
0~6 |
二传0~1 主攻0~1 |
主攻0~1 副攻0~1 接应二传0~1 |
副攻0~1 |
女 |
二传0~1人、主攻0~2人、 副攻0~2人、接应二传0~1人 若某位置有剩余计划,则依次逐个调整到: 二传、主攻、副攻、接应二传 |
||
乒乓球 |
0~8 |
0~2 |
0~6 |
男 |
|||
0~8 |
0~1 |
0~7 |
女 |
||||
合计 |
0~60 |
0~12 |
0~18 |
0~30 |
注:若某项目符合资格人数少于计划数,首先在同项目内调整,如仍无法满足,则依据项目紧缺程度向其他项目逐个依次进行调整,顺序为:男子排球、男子篮球、女子篮球、女子排球、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田径。
三、招生范围
全国范围内招生。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201502/20150212/1429896716.html)网上报名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3月5日。
3、2017年3月11-16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考试确认、缴纳报考费(700元)。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纳报考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4、初审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2017年3月18日13:00-15:30到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体育馆办理确认报到手续,领取准考证。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者不予办理确认报到手续,不得参加专业测试。
5、现场确认:考生自行打印网上报名确认表,现场确认时需带材料:
⑴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无效;
⑵国家二级以上(含)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⑶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
⑷考生所在学校介绍信,证明考生具备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资格;
⑸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
⑹运动会秩序册或成绩册原件、复印件;
⑺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免责协议》,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需在报名确认时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2017年3月19日开始,各项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确认报名时通知。
六、测试内容、标准
详见附件二《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加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七、录取办法
1、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相关省招生部门公示期满后,被我校确定的测试合格考生需与吉林大学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训练、活动,并承担相关比赛任务。学校网站将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2、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参加单独文化课考试(统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运动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并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可予以录取(考生须参加所在省高考报名并按省招生部门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如省招生部门无特殊规定,不填报我校志愿的均不予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20%。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起我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凡是获得“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至23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文化单独考试单科及总分合格线。
3、其他签订协议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
4、协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30%。
5、协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50%。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浙江),文化课分数线参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6、对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及其文化课成绩排序安排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浙江)考生不区分文、理,但考生仅能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目录中且在该省进行普通类招生的专业,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九、其它
1、报名、初审、缴费及查询成绩结果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进行,其他有关招生考试信息均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3、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立即取消其学籍,并勒令其退学。
4、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招生办咨询电话:0431-85168305,85166226(传真)
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431-85168231
监督电话:0431-85166740
咨询邮箱:jdzsb@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网址:http://zsb.jlu.edu.cn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附件一: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计划
附件二: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加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点击查看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附件一:
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
哲学社会学院 |
社会学 |
文科 |
|
社会工作 |
文科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理科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
新闻学 |
文科 |
||
法学院 |
法学 |
文科 |
理科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战略与运营管理) |
理科 |
|
市场营销※ |
理科 |
||
人力资源管理 |
理科 |
||
行政学院 |
行政管理 |
文科 |
理科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注:1、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在填报高考志愿前确定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2、带※的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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