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发展概述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以下简称文华学院)是云南艺术学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创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2002年由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办学15年来,文华学院秉承“以人为本 质量立校 突出特色 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树立了“培养适应区域性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需求,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坚定地向“建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综合艺术类独立学院”的总体办学目标迈进。
文华学院现有艺术学、管理学、文学三个学科门类,开设了26个本科专业(其中22个艺术类专业),2018年将新增广告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社会体育理论与指导4个教育学专业,已建成以艺术学为主体,与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下设音乐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舞蹈系、戏剧系、传媒艺术系、管理系、人文系共8个教学单位,在校生3500余人。
文华学院重视培育集教学、学术和创作实践三位一体的复合型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72人,具有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10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170人,“双师双能型”教师45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硕士生导师4人。打造了一支老中青结合、专兼职结合,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优化,整体效能最大化的专职教师队伍,教师队伍具有优秀地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声誉。
二、学费调整方案
根据《关于我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6]107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完成文华学院总体发展目标,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潜能,加快建成“拥有一流专业、一流师资队伍的区域性高水平艺术大学”,根据学院相关部门对办学成本进行测算的结果,结合学院发展需求以及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的综合考量,经2017年12月11日院务会研究决定,对2018年秋季入学学生学费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如下:
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时间自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文华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303466,联系人:李老师。
(此件主动公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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