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各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校考或联考科目的评卷(考评)工作由各相关学校组织实施。
各评卷点和各高校要加强对评卷(考评)工作的领导,成立评卷点和学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评卷(考评)质量检查力度,确保评卷(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
艺术统考成绩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2018年1月下旬向考生公布,考生若对艺术统考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
艺术校考成绩由相关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公布。
更多详细查看:2018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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