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主要课程:广播电视概论、艺术学概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朗读学、播音创作基础、节目主持艺术、话剧影视表演、文艺作品演播、形体训练、化妆与形象设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
3.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及其他文化宣传单位等就业。
4.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学制、学费及招生计划
四年制本科,16500元/生?学年。2018年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55人(文理不限)。
三、报考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并持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发音器官无疾病,五官端正。
3.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四、报名报到
1.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江苏师大科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kwzs.jsnu.edu.cn),在网上按要求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报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27日。
2.报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03室)。
3.报到时间:2018年1月30日8:30-16:00。
4.报到要求: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和《准考证》前来办理报到手续,确认考试信息。
5.报名费、考试费:240元。
五、专业考试
1.考试地点: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泉山校区7#楼。
2.考试时间:自2018年1月31日开始,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场次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所有考生必须在自己所在场次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区)
3.考试形式:面试,初、复试合一。
4.考试内容:(总分300分)
①指定稿件播报:单项满分90分。现场随机抽题,坐姿播报,限2分钟内完成。
②综合素质考查:单项满分30分。现场随机抽题,立姿答题(文学常识问答),限3分钟内完成。
③话题评述:单项满分90分。现场随机抽题,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限3分钟内完成。
④才艺展示:单项满分90分。展示形式限定在声乐(伴奏带应刻录成单曲CD或MP3光盘)、器乐(除钢琴外自备)、舞蹈、小品、曲艺(说唱类)、朗诵(文学作品)范围之内,考生只能在其中任选一项,限2分钟内完成。(特别提醒:我院才艺展示考试不含哑剧、魔术、武术、走秀、健美操、讲故事等项目。)
5.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单独组织。我院不承认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1.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18年4月底前通过科文学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考生合格比例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取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超过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友情提醒:考生来院如从徐州火车站或汽车总站下,可乘11路附线、19路公交车至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站下车;如从徐州高铁站或汽车南站下,可乘72路公交车至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站下车。
★广播电视编导
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主要课程: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
3.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等工作。
4.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学制、学费及招生计划
四年制本科,16500元/生?学年。2018年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50人(文理不限)。
三、报考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并持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3.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四、报名与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试成绩。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考试内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试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7〕4号)。
五、文化考试与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美术学类、音乐学类
一、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
①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造型能力、审美能力和现代化设计思维能力,并掌握一定的平面设计、装饰设计、广告设计、新媒体设计的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具有设计实践创造与制作及市场反应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
②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Photoshop、二维设计基础、Illustrator、图形创意、设计原理、摄影基础、中外美术史、维设计基础、版式设计、电脑绘画、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③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国家重点发展的信息产业相关领域、专业设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各类学校、文化艺术机构、广播影视及新兴媒体行业从事设计工作。
④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2.数字媒体艺术
①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信息与通信领域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数字媒体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通信技术领域、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电脑动画、虚拟现实等新一代的数字传播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企业、传播机构、院校、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②主要课程:美术基础、数字图形设计、艺术概论、数字音频技术、传播学概论、文案写作、程序设计基础、网络技术基础、视听心理学、数字摄影、摄像与创作、平面动画设计、后期制作、三位动画设计、交互式多媒体设计、网络程序设计、移动应用开发、移动媒体研究等。
③就业方向:主要面向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通信技术领域,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电脑动画、虚拟现实等新一代的数字传播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企业、传播机构、院校、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④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3.音乐表演
①培养目标:培养能较全面掌握音乐表演学科(声乐、器乐)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巧,具备音乐表演、教学及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②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音乐作品分析、中外音乐欣赏、合唱合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美学、专业主修(声乐或器乐)、钢琴基础、民族民间音乐、表演、西方现代音乐、MIDI制作、当代音乐学概论、现代和声概论等。
③就业方向:主要面向表演团体、各类学校、社会文化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
④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学制、学费及招生计划
四年制本科,16500元/生?学年。2018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45人(文理不限),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45人(文理不限),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江苏省计划招生38人(声乐21人、器乐17人,文理不限)。
三、报考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并持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3.具有一定艺术专长,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动画或音乐表演等相关专业工作。
四、报名与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我院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均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江苏省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成绩。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考试内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试说明的通知》(苏教考命〔2017〕4号)。
五、文化考试与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全国统一高考文化分和省统考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 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生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和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达45%。
二、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2018级学生在江苏师范大学贾汪校区学习和生活。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16)80270222、80270277、83403587
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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