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支持高校
★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方高校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具有博士、硕士、本科生招生资格和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
★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高校
★具有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格高校
★具有招收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资格高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
★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99所示范高校之一
★全国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全国大学生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
★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入选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0589)办学地址:海甸主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
学校简介:
海南大学是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于2007年8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10月经国家批准成为“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台湾招生在一本批次招生。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12个省招生。
学校现有海甸、儋州和城西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160多亩。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
学校立足海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突出“热带、海洋、旅游、特区”四大办学特色,现有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十大门类,20个学院(部),3个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培育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点,84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6个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57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93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10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50余人,双聘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7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7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33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600余人,博士研究生200余人。有国际学生400余人。
学校与境外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知名高校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实质性的校际合作关系,与境内外10家机构开展合作,实施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和中外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包括“1+2+1”、“2+2”、“2+1+1”、“3+1+1”、“2+2+1”等项目)以及学生海外高技能培训、专业实习、假期研修、暑期带薪实习、“双一流”留学项目。每年选派学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学习深造。
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注重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采取开设文理科实验班、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办学、与境外高校开展交换生项目、中外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含“1+2+1”、“2+2”、“2+1+1”等)、出国带薪专业实习和非专业实习项目等多种办学举措,专门建立大学生创新院,为学生自主创新活动提供广阔的平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是中国唯一的热带海岛省份,四季如春,年平均气温23.8°C,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有诱人的海水沙滩,迷人的热带雨林,有配套齐全的食、衣、住、行、育、乐、购等度假设施。海口市是海南省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空气质量常年位居全国之首,拥有“中国魅力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最具创新力国际会展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等荣誉称号,被世界卫生组织选定为中国第一个“世界健康城市”试点地。
一、学院介绍
1.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成立于1985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0余人。专任教师90余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9人,具有博士学位16人,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高的师资队伍。学科涵盖艺术学门类下的4个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和设计学;下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等6个本科专业,美术、艺术设计、音乐和舞蹈4个艺术硕士专业,4个艺术硕士专业分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国画、油画、雕塑、动画、作曲与指挥、音乐管理、声乐、器乐和舞蹈编导等研究方向。连续两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和学校的办学特色,学院强化三个发展方向:一是坚守学院派艺术的教育模式,即把国内外艺术教育最前沿的理念、内容、方法等引入到教学中,从而引领和服务海南艺术教育教学的发展。二是突出本土艺术的教育特色,即把海南的本土艺术逐步纳入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三是拓展旅游艺术的专业方向,即在现有专业基础上,充分利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契机,逐步拓展旅游艺术的专业方向,为海南乃至全国旅游文化产业培养高层次艺术人才。
学院在强化教学质量的同时,非常重视教师的学术研究和师生的艺术实践。近五年来,学院共承担各类研究项目6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艺术规划项目6项,省部级50余项,教师出版著作70多本,发表学术论文及作品200余篇,获得各类奖励近200人次。其中:张继光教授创作的油画作品《鱼汛》入选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林明俊教授的中国画作品《南国风情》入选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张黎教授荣获2015年度“海南最美教师”称号;白金峰教授编创的舞蹈作品《花帽子》荣获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奖”编导铜奖;周琳琳老师编导的舞蹈节目《最后的黑冠猿》荣获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舞蹈(非专业组)一等奖和优秀创作奖;原创歌曲《我们这一代》荣获第三届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华南赛区亚军并晋级全国总决赛;服装表演专业侯萱同学荣获精功(国际)模特大赛全国总决赛冠军、董思宇同学喜获第二届国际旅游皇后总决赛冠军等。在校学生参加孔雀杯、神州唱响比赛、全国校园好声音、荷花奖、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均获得优异成绩。学院注重教育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努力搭建学生艺术实践平台,实现行业文艺单位与高校艺术人才资源的共享。学院先后与海南省文联、海南省青年美术家协会、海南省歌舞团、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海南省琼剧院、海南省电视台、海南甘什岭槟榔谷原生态黎苗文化旅游区、海南印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红色娘子军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爱奇艺(海口)创意中心和海南更路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90多个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每年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同时,学院派出多名教师前往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新加坡、俄罗斯、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进行学术交流、访学、举办画展等。同时组织学生到美国、意大利、日本、新加坡等国进行访学、实习。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国外高校交换生、AAP项目和假期游学等活动,为更多的国际项目合作和师生交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7年有25名学生考取全国各个高校研究生,11名毕业生出国读研,毕业升学率达到11.21%。
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学科建设为统领,加快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全国百强艺术类学院。
2.人文传播学院
人文传播学院成立于1988年,现有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传播学5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中国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戏剧电影电视方向)),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在校学生1690人,其中本科生1552人,硕士生138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5人,讲师21人;硕士生导师3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5人。国家政府特贴专家1人,省特贴专家与省优专家3人,海南省515人才第一层次人选1人,海南省515人才第二层次人选2人、第三层次人选5人;近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项、文化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项、海南省社科基金及海南省教育厅项目等课题50余项,出版著作9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750余篇。
学院设有影视实验室、传播实验室、小品教室等,实验室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学院图书资料室藏书2万余册(含电子图书3000余册),征订各种中外学术期刊100余种。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创立于2004年,以培养戏剧影视编导及专业从业人员为目标。本专业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1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5人,讲师7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8人。本专业学生历年来多次在国家级、省级赛事中斩获奖项。
2014年,在教育部、文联、上海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参赛剧目《鹦哥岭》获得最佳组织奖和校园戏剧之星两项大奖。2016年,戏影专业部分学生参加了由北师大主办的2016“看中国”中外青年影像计划,十几位同学帮助荷兰乌特勒支大学的小伙伴一起拍摄了多部海南民族题材的纪录片,最终《双生花》一片夺得“金目奖”二等奖。2016年12月,在“科德杯”全国大学生无人机航拍大赛上,本专业的林子琦同学获得了全国二等奖。
2016年在杭州召开的G20峰会的官方宣传片由本专业2010届毕业生李恒君同学担任主创。近五年来,本专业有40余人免试推荐或考取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硕士研究生,亦有部分同学进入英国、瑞典、香港等地高校深造。
二、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培养具有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向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装饰壁画、设计基础三大构成、专业技法与材料、专业专题设计、中外艺术设计史、电脑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
2.环境设计:培养具有环境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向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环境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大构成、专项环境设计及理论(包含室内环境和室外景观)、艺术设计史、计算机辅助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
3.服装与服饰设计:培养具有市场意识、艺术创意、服装品牌策划、流行信息预测、版型及工艺制作和化妆等能力,能够从事服装设计、管理、经营、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基础三大构成、中外美术史、服装效果图、男女服装设计、职业装设计、板型设计、工艺制作、面料再造、服装CAD设计等。
4.绘画:培养具有较高的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等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专业技法、创作、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中外美术史等。
5.音乐表演:含声乐、器乐2个专业方向,培养具有音乐表演、音乐创作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社会文化机构、中小学校和艺术科研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音乐基础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和声、复调、作曲技术理论等。
6.舞蹈编导:培养具备舞蹈编导、教学、表演能力的专业人才,能在专业文艺单位、文化馆、中小学、出版、广播影视部门、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创、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基本训练、音乐与舞蹈学、导演与排练、素材组合训练、舞蹈编导基础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基础等。
7.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培养掌握戏剧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了解不同剧本文体特征,具有电影、电视剧、话剧剧本创作和编导能力,能在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戏剧史、外国戏剧史、视听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摄影与摄像、话剧影视剧本写作、影视片分析、影视编辑与制作、导表演基础、纪录片创作、中外经典剧作导读、新媒体电影等。
三、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视觉传达设计
考试科目:A、色彩(静物默写),时间150分钟;B、素描(人物头像默写),时间150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色彩、素描各100分。
2.环境设计
考试科目:A、色彩(静物默写),时间150分钟;B、素描(人物头像默写),时间150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色彩、素描各100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
考试科目:A、色彩(静物默写),时间150分钟;B、素描(人物头像默写),时间150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色彩、素描各100分。
4.绘画
考试科目:A、色彩(静物默写),时间150分钟;B、素描(人物头像默写),时间150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色彩、素描各100分。
5.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考试科目:A、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时间2分钟);B、视唱。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声乐80分、视唱20分。
6.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考试科目:A、器乐演奏(演奏中级以上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时间2分钟);B视唱。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器乐演奏80分、视唱20分。
7.舞蹈编导
考试科目:A、舞蹈表演(舞蹈片段或组合,自备录音带或CD,时间2分钟);B、软开度及技术技巧能力测试。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舞蹈表演60分、软开度及技术技巧能力测试40分。
8.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
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A、故事写作,时间90分钟;B、文艺常识,时间90分钟。评分标准:满分200分,故事写作、文艺常识各100分。
四、招生计划、授予学位、学制和收费标准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53人 |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湖北、福建、浙江、江苏和海南12省招生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53人 |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湖北、福建、浙江、江苏和海南12省招生 |
艺术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8人 |
面向河南、山东、安徽、浙江4省招生 |
艺术学院 |
绘画 |
70人 |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湖北、福建、浙江、江苏和海南12省招生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36人 |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江苏和海南9省招生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40人 |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山西、湖南、江苏、海南7省招生(仅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钢琴;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二胡、古筝、扬琴) |
艺术学院 |
舞蹈编导 |
50人 |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和海南7省招生 |
人文传播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70人 |
面向河南、山东、湖南、湖北、江苏5省招生 |
|
合计 |
390人 |
以上专业符合条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学费均为8800元/学年。住宿费600~1200元/学年。 |
五、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2018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艺术考生(分艺术文理科的省份,仅招文科考生)。
2、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原则上为英语语种考生。
3、除海南省外,其余11省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我校专业相应的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符合生源省份统考成绩要求。
4、考生不能跨省考试,且只能报考1个专业(方向),并按照报考专业(方向)进行考试。
5、身体条件:报考视觉传达与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身体条件。其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考生参加报名考试所需材料
按生源省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如省统考准考证、合格证);身份证和我校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仅手工报名省份考生备)。
七、省外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查询和合格证发放
应试考生专业成绩在学校网站(http://www.hainu.edu.cn/zhaosheng)公布。对同一省份考生根据专业(方向)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人数给成绩合格考生发放《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当最后合格考生排名出现专业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单科(指考试科目,依次按照A、B顺序择优录取)成绩排名确定最后一名合格考生,如仍然相同,则合格证按照少于计划数4倍人数发放。
考生可在2018年4月5日后访问学校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于2018年4月15至5月30日自行在网上打印合格证。
八、录取原则
1.无单科成绩要求,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普通一本批次控制线的70%及以上。其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
2.实行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我校专业相应的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符合生源省对统考成绩的要求),且只能填报我校合格证上的专业,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3.海南省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需参加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并合格,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按照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九、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海南大学网址:http://www.hai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u.edu.cn/zhaosheng
十、联系方式及其他
1.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0898-66266469、66260171(传真)
Email:66266469@163.com
邮编:570228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2.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
0898-66279207、66183550(传真)
Email:ysxybgs@hainu.edu.cn
3.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办公室:
0898-66289175
Email:rwcbxy@hainu.edu.cn
4.海南大学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183734
举报信箱:jiwei@hainu.edu.cn
邮政编码:570228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纪检监察处
5.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6.此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点击下载PDF文件:海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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