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创校时间:1960年
学校性质:国家部委直属公办综合性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校训:会通中外 并育德才
校园文化:一元主导、多元融合、和而不同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办学地点: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
学校排名:2018年中国最好大学排名86(软科排名)
2018年世界大学排名801-1000(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中国内地高校第59名)
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生约3万人。设有研究生院,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流动站。
优势学科:化学、工程、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雄厚,其中专任教师1667名,57.43%具有博士学位。有双聘院士6人;有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等各类高端人才400余人;拥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
国 际 化:在全球设立了77个办事或招生机构,设有全英语授课的国际学院。已与五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有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港澳台和外国学生,是全国拥有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培养目标:学校始终着力培养国际化、创新型、重实践、有担当的优秀人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二、学院简介
厦航学院成立于2012年12月23日,是华侨大学教学科研单位,专门负责华侨大学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学院设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发挥华侨大学综合性大学优势,优化教师队伍组织教学;同时聘请国内外航空领域的专家、资深业内人士担任教学实训工作。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车尚轮董事长等五位公司高管及技术骨干担任我院兼职教授,加强公司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并提供大力支持,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优先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的机会。学院自2014年9月起,开始招收本科专业学生。
三、专业简介
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航空播音方向)与航空公司合作,通过播音主持和航空播音基础理论的学习以及配套的专业实训和生产实习,培养熟悉播音主持和精通航空多语种播音,掌握礼仪与服务规范,有一定的英语阅读能力,具备较好的听说能力,掌握特定的第二外语,掌握航空管理软件使用等方面技能的人才,为电影电视等各级传媒机构或民用航空、现代轨道交通等其他相关单位培养合格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学生通过专业化学习,既能够系统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基础知识与理论,又能够通过特色化培养模式,掌握航空播音与空中乘务专业技能。学生毕业后,可前往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从事空中乘务员等相关工作,同时能够在各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传媒机构中从事企业宣传营销及播音主持工作。
四、招生专业、层次、学制、科类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播音方向),本科,4年。
(二)报考科类:艺术类文理兼收(具体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办学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
(四)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收费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9360元/年 |
六人间公寓,空调870元/年 |
学费按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住宿房型,最终以学校统一安排为准 |
(五)招生计划(具体以最后下达各省级招办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院 |
专业代码、名称及方向 |
合计 |
招生计划 |
|||
湖北 |
湖南 |
四川 |
重庆 |
|||
厦航学院 |
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播音) |
30 |
10 |
10 |
5 |
5 |
备注 |
凭省级统考成绩报考 |
五、考试方法
(一)专业考试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者,均可报考。
考生必须取得省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
(二)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专业成绩要求:考生必须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合格证。其中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业满分的70%(含)。
3.文化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45%(含)。
4.身体条件要求
(1)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材匀称、身体比例协调,符合从事空中乘务员或播音主持工作等的职业要求。
(2)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
(3)净身高: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5cm~175cm。
5.年龄不超过十九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上述身体条件以相关省份招生部门提供的高考体检表为准,并需符合教育部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学校也将对新生进行再次体检复查,如有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我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七、录取办法
1.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按各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2.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7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30。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八、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华侨大学招生处。
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华侨大学厦航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综合教学楼E5区(361021)
电话:0592-6167336
声明:以上整理自(华侨大学厦航学院)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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