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2016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少于220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2016年总体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2016年4月15日之前)获得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绩。
(二)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三)英语、语文学科竞赛获奖,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如下: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赛区决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省赛区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四)科技竞赛获奖(证书中排名第一),具体赛事及获奖要求如下: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五)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六)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须提供相关材料),并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15日。考生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用户登录”页面,考生首次登录需先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进入“用户登录”页面,即可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
(二)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须于4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用中国邮政速递(EMS)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综合评价录取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材料统一以A4纸大小按以下次序装订:
1.报名表。打印网上提交的报名表,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须加盖骑缝章),其他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
2.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的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与潜质及取得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800字。
3.高中阶段每学期课程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表(须为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材料(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中学公章,无签名和盖章的,视为无效材料)。
5.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四、选拔程序
(一)面试资格确定
1.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名单于4月20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不另行通知。4月23日前,考生可根据公示信息提出异议或增补材料。
2.4月26日,我校对合格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不再接受考生增补材料。
3.第二轮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6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60元/人)。
4.6月9日-13日12:00,缴费成功的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粘贴照片,同时加盖所在中学骑缝章。
(二)考核
考核以面试为主(不进行文化课考试),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主要考核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考核成绩包括面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思想品德、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等加分,加分标准详见附件。
考核时间安排在6月19日,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三)确定入选考生
对于面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考核成绩分文、理科确定入选考生名单,总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0%以内。考生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B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线下15分(含)且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
对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赛区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复赛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获现场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复赛一等奖及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者,直接进入A类,其余入选考生为B类。
(四)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我校和考生所在中学分别在各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正式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
(五)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27日-29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中填报我校。
五、录取政策
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以加权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加权分=(高考成绩+选测科目等级加分)×60%+考核成绩×40%
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六、激励措施
(一)录取在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流体机械及其自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个专业的考生,经本人申请且考核合格,可加入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二)入学后,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30%者,可申请转专业;对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且无法继续完成学习任务的考生,也可申请转专业。
七、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 |
4月1日-15日 |
网上报名 |
4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
邮寄报名材料 |
4月20日前 |
合格名单第一轮公示 |
4月23日前 |
考生提出异议或增补材料 |
4月26日 |
合格名单第二轮公示 |
5月6日前 |
考生缴费 |
6月9日-13日12:00 |
打印准考证 |
6月19日 |
考核 |
6月22日前 |
入选考生公示 |
6月27日-29日 |
入选考生填报志愿 |
八、保障机制
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一)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二)校纪委监察处对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四)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招办电话:0511-88780048、88787565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十、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本方案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加分标准
类型 |
加分项目 |
加分说明 |
|
学业水平测试 |
对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为A进行加分,信息技术不加分 |
每个A加2分, 4A另加2分 |
|
学科竞赛 |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 |
加30分 |
|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
加25分 |
||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 |
加15分 |
||
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 |
加10分 |
||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
赛区决赛一等奖及以上 |
加25分 |
|
赛区决赛二等奖 |
加20分 |
||
赛区决赛三等奖 |
加15分 |
||
全国创新英语大赛 |
复赛全国一等奖及以上 |
加25分 |
|
复赛全国二等奖 |
加20分 |
||
复赛全国三等奖 |
加15分 |
||
复赛一等奖 |
加10分 |
||
复赛二等奖 |
加8分 |
||
复赛三等奖 |
加5分 |
||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 |
现场决赛一等奖及以上 |
加25分 |
|
现场决赛二等奖 |
加20分 |
||
现场决赛三等奖 |
加15分 |
||
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
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 |
加25分 |
|
总决赛二等奖 |
加20分 |
||
总决赛三等奖 |
加15分 |
||
赛区决赛一等奖及以上 |
加10分 |
||
赛区决赛二等奖 |
加8分 |
||
赛区决赛三等奖 |
加5分 |
||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
复赛一等奖及以上 |
加25分 |
|
复赛二等奖 |
加20分 |
||
科技竞赛 |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一等奖及以上 |
加15分 |
二等奖 |
加10分 |
||
三等奖 |
加5分 |
||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 |
一等奖及以上 |
加30分 |
|
二等奖 |
加25分 |
||
三等奖 |
加20分 |
||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
一等奖及以上 |
加35分 |
|
二等奖 |
加30分 |
||
三等奖 |
加25分 |
||
思想品德 |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
加10分 |
|
思想品德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
|||
中学综合素质评价 |
对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进行加分 |
每个A加1分 |
说明:同类型(学科)获奖计最高分,不同类型(学科)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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