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9年校考专业考试规程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面试)
1、朗诵(自备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朗诵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的歌曲,无伴奏):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
3、形体/舞蹈(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展示一段舞蹈、武术或体操,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二)复试(面试)
1、朗诵(自备或命题):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
3、形体/舞蹈(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命题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三)三试(面试)
1、表演(命题小品):命题表演考试,在复试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质。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与演唱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与语言表现能力。
4、形体/舞蹈(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形体技能与适应力。
评委将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专业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确认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需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
2、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
三、注意事项
1、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2、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3、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4、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5、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面试)
1、朗诵(自备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朗诵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至三首不同风格的歌曲,中外不限,无伴奏清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考官可根据现场情况,加试一到两首)
3、形体/舞蹈(自备爵士舞等两种风格舞蹈):展示一段舞蹈,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二)复试(面试)
1、朗诵(自备或命题):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中外不限,无伴奏清唱,可重复初试演唱曲目):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考官可根据现场情况,加试一到两首)
3、形体/舞蹈(自备爵士舞等二种风格舞蹈):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命题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三)三试(面试)
1、表演(命题小品):命题表演考试,在复试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质。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中外不限,无伴奏清唱,可重复演唱初试、复试曲目):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与演唱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与语言表现能力。
4、形体/舞蹈(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形体技能与适应力。
5、音乐素养:考查考生基本的音高与节奏感。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特长展示(音乐类:包括钢琴等乐器演奏。舞蹈类:各舞种及戏曲、街舞等,跳、转、翻技巧。)
评委将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专业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确认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需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
2、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
三、注意事项
1、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2、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3、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4、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5、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一)形体观察及台步展示技巧(40分)
形体观察:通过测量考生的身高、三围、体重、肩宽、上下身比例等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赤足)
台步展示技巧:根据音乐展示台步及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表现力及乐感等。(自备泳装、高跟鞋)
(二)才艺展示(40分)
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的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等。(考生自备音乐,服装统一着白色短袖T恤和黑色紧身裤,时间不超过2分钟)
(三)综合素质(20分)
口试,考察文艺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专业满分值为100分。
二、成绩确认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需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
三、注意事项
1、身高比例筛选、台步及模特技巧,步态、姿态、表现力考察。
2、才艺展示,形体协调性及艺术感染力表现。
3、关于文艺素养的一些问答。
4、所有考生按照报名时指定考试时间到达考场,进行身份证签到,考试顺序为电子签到的先后顺序。
5、考试开始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6、要求考生自备5寸以上头像及全身照两张,在照片上注明姓名、准考证号,开考前交与考务人员。
7、所在省市有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可出示统考合格证。
8、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需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9、形体观察及台步展示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泳装,泳装为比基尼款式,赤足不得穿丝袜,高跟鞋高度不得超过10cm。
10、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环节考生需自备道具及伴奏音乐(U盘)。
摄影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分值150分)
1、摄影操作技能(分值50分)
考试内容:室内室外自然光景色拍摄。
考试要求: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数码单反相机拍摄,在考务人员安排的区域内,考生利用自然光(不准使用闪光灯)自行选景拍摄,选取二张照片交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2、面试(分值100分)
要求:调看实际拍摄的图片、考官与考生的对话、考生陈述对摄影的认知和个人的优势等。
(二)复试(分值15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20分)
考试内容:摄影基础知识、文化常识以及图片、影视作品分析。
2、美术基础(素描,分值30分)
考试内容:以提供的人物肖像图片进行单色素描(用铅笔)。着重考察考生对事物的观察能力,对形体的结构、明暗、层次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艺术感染的表现能力。
二、成绩确认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需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
2、专业满分值300分。
三、注意事项
1、技能考试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数码单反相机拍摄。拍摄以后将相机中的图像选取两幅交给考务人员输入到指定的计算机中。了解考生对摄影技术掌握的程度:数字相机的使用技术、构图、色彩、影调的掌握程度。笔试可以参考以下图书:
《摄影技艺教程》(第七版)颜志刚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
《影视语言教程》李稚田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复试为笔试,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3、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严禁在试卷封闭线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即兴故事创作(面试)
每五位同学为一组, 进入考场后由考官给出故事的开头, 并指定一位同学接下去, 再由其他同学依次把故事接下去,要求接的时候要给下一位同学继续发展故事留有空间。
(二)复试:热点话题评述(面试)
考生进入考场后作简单自我介绍,然后随机抽取一道题目,题目有关当下热点话题(以文学话题为主,同时也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娱乐、教育民生等)。考生根据给出的话题和材料即兴进行评述,要求有自己的观点,并能自圆其说。
(三)三试:散文写作、故事写作(笔试)
根据要求完成写作。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散文写作(800字左右)、一篇故事写作(1200字左右)。考试时间180分钟。
专业满分值200分
二、成绩确认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需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
2、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
三、注意事项
三试为笔试,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面试)
1、自备稿件
文学作品,脱稿。 限时2分钟。
2、指定稿件
随机抽取指定稿件,短时浏览后播读。
(二)复试(面试)
1、即兴评述
随机抽取图片资料,短时浏览后针对图片内容发表评论,限时2分钟。
2、特长展示
含艺术特长、外语特长、解说特长等(朗诵除外),限时2分钟。
(三)三试(面试)
1、稿件播读并评述
随机抽取新闻内容,短时浏览后进行播读,并针对所播新闻做简短评论,限时1分30秒。
2、言语交流
考生与考官面对面对话。
二、成绩确认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需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
2、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
三、注意事项
1、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2、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3、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4、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表演(流行演唱)专业
一、考试科目
(一)初试(面试)
演唱。
(二)复试(面试)
自我介绍,演唱。
(三)三试(面试)
演唱,才艺展示,口试,视唱练耳。
二、内容要求
1、演唱:初试、复试无伴奏清唱一首歌曲,曲目不得重复。三试演唱一首歌曲,可以清唱,也可以有伴奏。考生自备mp3播放器、手机播放器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现场提供音箱及3.5mm接口音频连接线。考官根据情况可以加试一首歌曲。
2、自我介绍:一分钟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学艺经历、特长爱好、获奖情况、从艺目标等。
3、才艺展示:展示除演唱以外的艺术特长,如乐器演奏、舞蹈展示、曲艺表演、杂技武术等。
4、视唱:简单视唱单旋律乐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
5、练耳:哼唱或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模唱均可。
三、成绩确认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需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
2、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专业满分值为100分。
四、注意事项
1、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2、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3、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4、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5、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表演(流行舞蹈)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面试)
1.流行舞蹈基本功展示
身体柔韧性、力量、控制
2. 技术技巧展示
3. 考生除以上必考的内容外可展示技巧进行加试,如跳、转、翻等。
4. 个人作品展示
自备个人舞蹈作品(国际标准舞、街舞、爵士舞、现代舞、流行舞均可)
要求:展示时间限2-3分,可穿舞蹈服装,考生自备MP3播放器或手机播放器,现场提供音箱及3.5mm接口音频连接线。
(二)复试(面试)
1.即兴创作
内容:根据考官口述内容或者提供的音乐内容即兴编舞。
要求:
1)动作情感和音乐情绪(文学内容)相吻合。
2)动作节奏和音乐节奏同步。
3)舞蹈动作、舞句、舞段与乐句、乐段相对应。4)动作协调、流畅。5)围绕情感需要,可选用技巧等各种手法进行编舞创作。
2.模仿
动作模仿:考生进行动作组合模仿或舞蹈片段模仿。
(三)三试(面试)
1.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学艺经历、特长爱好、获奖情况、从艺目标等。
2.舞蹈基础 :考官现场提问有关舞蹈理论基础知识,考生现场回答。
3.综合素养 :根据现场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口试回答。考官根据情况可以加 试一段舞蹈。
二、成绩确认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需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
2、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专业满分值为100分。
三、注意事项
1、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2、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3、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4、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5、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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