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宜春学院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宜春自古就有“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的美誉,是国家第一批生态试点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宜春风光旖旎,交通便利,沪瑞高速、杭长高铁、浙赣铁路穿城而过,明月山民用机场四通八达。
宜春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宜春大学。2000年1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春师范专科学校、宜春医学专科学校、宜春农业专科学校、宜春市职工业余大学合并升格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新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020.64亩。全日制在校生17860人。现有教职工1414人(含工勤人员),其中,专任教师100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43.27%以上,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比例74.88%以上;学校外聘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主任袁隆平、中国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陈仙辉院士等100多名高级专家为客座教授。
近年来,学校的办学声誉得到提升。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被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5年初,获批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的十所试点高校之一;2017年,我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我校是江西省唯一一所教育部第一批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我校连续4年获得省综治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获得节能、计划生育、信访等方面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有教育学、医学、农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艺术学、历史学11大学科门类,有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4个,有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重点基地)4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
学校自合并建校以来,努力提高办学层次。从以往的以专科专业为主,发展到现在以本科专业为主,2018年已取消专科专业招生。现有7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特色专业8个;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2个。近5年来,共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0余项,有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91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20门,出版教材40余部,指导学生在全国和全省各类学科竞赛中荣获国际奖项23项,国家级一等奖45项,省级一等奖183项。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强校,注重科研反哺教学。现有“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10个。近5年来,教师年均科研经费超4万元,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56项,其它各类项目1000余项;获省级以上成果奖31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近1100篇,出版专著(译著)120余部;在生物医药、美容医学、两系杂交水稻等方面的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作为赣西地区办学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本科院校,宜春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秉承“厚德、尚能、博学、笃行”的校训,围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大学要求,践行“地方性、应用性、开放性”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五有”人才。据不完全统计,赣西区域60%的中小学校长、医疗机构负责人和乡镇领导干部都是宜春学院毕业生;学校培养造就了中国科学院院士陈仙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辛洪波、熊猫金控董事长赵伟平等为代表的众多社会各界精英,充分展示了良好的办学实力和较深厚的办学底蕴。
学校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注重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建有90余个学生社团;建有尚能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天工创客空间等一批创新创业平台;先后建设了19个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示范园,53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17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被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列为全省十大“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之一。
学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日本、印度、马来西亚等近二十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教育机构开展合作交流办学,推进了交换生、教师研修等项目的实施,为师生共享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搭建了广阔平台。目前,学校在校留学生人数有401人,主要在我校接受临床医学专业教育。
进入新时代,宜春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进“四个回归”,深化产教融合,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走创新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事业发展的“升级版”,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各艺术类专业介绍
1、播音与主持艺术(认可省统考成绩)
专业简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培养能担任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及其他语言传播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学生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人文社会科学、艺术语言创作基本理论和知识;较系统地掌握包括播音发声、播音创作等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广播电视节目主持、即兴口语表达等基本技巧和方法。学生近年来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20余项,省级奖项50余项;在“齐越朗诵艺术节”暨全国大学生朗诵大会中获得优秀作品奖2次;华东六省一市电视主持新人赛等级奖4项。
2、广播电视编导(认可省统考成绩)
专业简介:本专业着眼于传媒发展的学科和产业前沿,致力于培养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艺术理论基础,熟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特性,掌握广播电视节目创意策划、撰稿编辑、影视制作等方面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近年来在全国各种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十余项,省级奖项五十余项,各类电影节奖项十余项。
3、音乐学(师范类)(认可省统考成绩)
专业简介:音乐学专业(师范类)于1977年开始招生,办学历史悠久。多年来经过全体教师共同努力,已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扎实的科研基础。
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全院现有教职工48人,其中正、副教授11人,博士4人。该专业现有声乐、钢琴、器乐、理论作曲四个教研室,拥有多功能音乐厅1个、琴房150间、电钢教室2间;声乐实训室、管乐实训室、古筝实训室、MIDI音乐教室各1间。
该专业重抓课程建设,音乐学专业被评为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声乐》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教学科研、音乐创作、音乐大赛、艺术实践成果丰硕。近四年来,共出版专著十余本,省部级课题立项十余项,其中《钢琴技巧训练与研究》、《音乐心理与音乐审美研究》分别荣获江西省第十六届、十七届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创作并发表音乐作品二十余首,其中《宜春美》在“宜春颂歌”全国征歌评选中荣获一等奖。学院师生积极参加国内、省内各类艺术大赛,荣获一、二、三等奖十余项,其中第十一届全国声乐比赛“我的中国梦”江西选拔赛、第五届江西省艺术节、第六届江西省艺术节、第五届江西省“映山红奖”原创歌曲演唱大赛中均获一等奖。另有学生参加全省音乐学专业基本功竞赛、大学生艺术展演等荣获一、二、三等奖十余项。
立足艺术实践优势,积极做好社会服务工作,师生代表宜春市参加全省纪念建党95周年合唱比赛、喜迎十九大群众歌咏比赛、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歌咏比赛等,均获二等奖;连续十余年参加宜春市月亮文化节演出,如承办第十届宜春市月亮文化节“CCTV7——《乡村大世界》走进明月山”文艺演出策划和艺术实践;承办第十二届宜春市月亮文化节闭幕式“明月颂·宜春美”合唱音乐会;选派教师参加首届江西省农民丰收节开幕式演出;创作舰歌《乘风破浪永向前》,出版声乐作品专辑《宜常来·春常在》,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一致好评,为宜春市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舞蹈学(师范类)(认可省统考成绩)
专业简介:舞蹈学专业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严格教学管理,狠抓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设施,培养目标明确,基础较厚实。注重实践教学,以演促教、以赛带讲成为专业特色。
该专业的教学条件和设施完备,拥有215平方米的舞蹈房共4间,同时是“北京舞蹈学院教学实践基地”,为教学、创作、实践、科研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近四年来在艺术创作、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取得丰硕成果。创作舞蹈作品二十余个,学院师生积极参加国内、省内各类艺术大赛,荣获一、二、三等奖十余项。其中江西省高校首届单、双、三人舞比赛中男子独舞《空城计》荣获银奖(金奖空缺),该节目在首届上海市全国大学生舞蹈新作品发布会比赛中荣获金奖;第八届江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舞蹈《小民》、《开山》、《我们的夏布》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江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舞蹈比赛《洋嘛哩土嘛哩》《岁月的分量》分获一、二等奖。江西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舞蹈《往前走·莫回头》荣获本科乙组舞蹈类二等奖。
该专业积极做好社会服务工作,13级舞蹈学专业毕业汇报演出在宜春市保利艺术剧院进行社会公演;邀请北京舞蹈学院民族民间舞《沉香》来宜春演出;配合中国文联“纪念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90周年”,在短时间内突击排练九个节目,圆满完成演出任务,得到江西省文联高度评价;承担第十届宜春市月亮文化旅游节“CCTV——7《乡村大世界》走进明月山”文艺演出策划和艺术实践活动,取得巨大成功,反响强烈。
5、美术学(师范类)(认可省统考成绩)
专业简介:美术学专业是我院传统重点专业,开设于1977年至今已有40余年办学历史。2000年该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全国48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试点院校之一,现有版画、中国画、油画三个专业方向,其中版画为江西省精品课程,江西省网络资源共享课程,该专业以美术学、教育学为主干学科,开设有素描、色彩、创作及中外美术史等共计40余门课程,其中版画被列为特色专业课程。
6、视觉传达设计(认可省统考成绩)
专业简介:视觉传达专业是以研究艺术设计领域的图像信息传达为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实践能力,在传授学生专业原理与各种视觉方法的同时,教授学生了解与分析专业领域内视觉设计的探索与研究,在广告设计与印刷,书籍设计与编辑、网页制作、企业形象设计与媒体策划、品牌推广与管理等方向,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创造性与科学性兼备的设计、制作、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7、环境设计(认可省统考成绩)
专业简介: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是一门对于建筑室内外的空间环境,通过艺术设计的方式进行整合设计的实用艺术,涉及美术、雕塑、装饰艺术、建筑基础知识、园林艺术、环境景观、人体工程学、材料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的跨学科的综合性专业知识。教授学生学习相关的设计方法和创作技巧,对空间和界面进行艺术处理,运用自然光、人工照明、家具、饰物的布置与造型等设计语言,以及植物花卉、水体、小品、雕塑等的配置,使建筑物的室内外空间环境体现出特定的氛围和独特的风格,来满足人们的功能使用及视觉审美上的需要。
8、动画(认可省统考成绩)
专业简介:动画专业作为一门独立的综合艺术形式已经成为各国大力重视的创意文化产业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动画设计和漫画设计的有机结合,是影视动画专业的深化与延伸。本专业具有教育部学士学位授予权,为我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
9、书法学(师范类)
专业简介:书法学专业于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全国首批23所之一),面向全国招生,为艺术类师范教育专业,学制四年,文理兼收。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宜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0、舞蹈表演(含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
专业简介:宜春学院舞蹈表演专业2007年正式招生,是江西省也是国内较早开办该专业的综合性高校之一。2017年表演(体育表演)专业更名为舞蹈表演专业,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两个方向的学生,当前在校学生300余人。专业教师2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3人,教授4人,副教授7人,讲师12人,实验师1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15人,世界冠军1人,形成了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较为合理,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经验丰富和发展潜力大的教师队伍。
三、报考须知
(一)2019年我校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各省省统考(联考)成绩。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4、美术类以及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5、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费180元,学费8800元/学年。
(三)校考报名
1、考生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要求进行报名。
2、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在河北招生认可河北体育学院校考成绩,具体报名、考试、合格线划定等有关事宜请查阅河北体育学院招生简章。
3、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宜春学院与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九江学院和上饶师范学院五校协作组织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校考。
4、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及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考试,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5、各地具体的报名及考试的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点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我校将在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ycxyzsjyc])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或通过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95-3201926、3201962。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艺术类专业校考(或省统考,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认可省统考成绩;其中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在河北招生认可河北体育学院校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对进档考生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书法学专业除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所含四个专业计划通用,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若生源省份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不足,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志愿征集。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测和复核。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六)信访申诉渠道
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宜春学院纪检监察处:0795-3201923。
四、2019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学制 |
科类 |
考试科目 |
拟定招生计划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认可省统考成绩。 |
待定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认可省统考成绩。 |
待定 |
书法学(师范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临帖、创作 |
32 |
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 |
四年 |
文理兼招 |
1、形态(身体形态) 2、素质(平转) 3、专项技术(自编成套动作组合) |
45 |
舞蹈表演 (健美操) |
四年 |
文理兼招 |
1、基本形态 2、基本能力 3、专项技术(自编成套动作) 4、才艺展示 |
30 |
美术学(师范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动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认可省统考成绩。 |
待定 |
音乐学(师范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认可省统考成绩。 |
待定 |
舞蹈学(师范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认可省统考成绩。 |
待定 |
五、宜春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安排表
省份 |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湖南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2月1日-19日 |
2月23日 -24日 |
音乐学院 |
书法学 |
2月1日-17日 |
2月21日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
山东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1月26日 -2月14日 |
2月18日-19日 |
待定 |
山西 |
书法学 |
1月18日-25日 |
2月15日 |
|
河北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认可河北体育学院校考成绩,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告和河北体育学院招生网有关公告。 |
||
甘肃 |
书法学 |
1月5日-14日 |
1月19日 |
|
广西 |
书法学 |
1月23日-26日 |
1月29日 |
(育才校区) |
江西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1月13日-19日 |
1月25日 |
豫章师范学院 |
书法学 |
1月13日-17日 |
1月23日 |
(红角洲校区) |
各地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点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校考专业考试大纲
(一)书法学专业考试内容范围
1、临帖。考试命题范围:(1)褚遂良《雁塔圣教序》;(2)颜真卿《自书告身帖》;(3)《张猛龙碑》;(4)《峄山碑》;(5)梦英《篆书千字文》;(6)《曹全碑》;(7)《礼器碑》;(8)《张迁碑》;(9)《乙瑛碑》;10《怀仁集王羲之书圣教序》;(11)《祭侄文稿》;(12)《兰亭序》;(13)《苕溪诗帖》。
2、创作。考生按指定的文字内容进行创作。
(二)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形态(5分)
身体形态(5分)
评分内容:考评员从五官;四肢比例;身材等方面综合评定。
2.素质 (5分)
评分内容:完成平转动作
评分方法:连续平转10圈,考官根据考生考试过程目测打分。
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考生完成质量、动作的流畅、身体的控制能力综合评定。
3.专项技术90分
测试内容:自编成套动作组合,主项(两支舞)副项(一支舞)
测试方法:主项(两支舞):标准舞(华尔兹、探戈)或拉丁舞(伦巴、恰恰)自选同系列的两支舞蹈;副项(一支舞):标准舞(华尔兹、探戈)或拉丁舞(伦巴、恰恰)自选一支舞蹈;主项和副项不得相同舞系;同一时间段考试的考生可自行男女双人搭伴或单人完成展示(每一支舞展示时间为1分钟--1分30秒;动作难度不限);同一舞种的考生,将随机编组,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考评员根据考生的技术技巧(技术质量、音乐中的动作质量)、艺术表现(单人\双人技巧、动作编排和艺术表现力)、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有关说明与要求:
1.考试音乐由校方统一提供。
2.考生不允许化妆、需素颜。
3.服装要求:
男生:上衣:白色或黑色翻领衬衫,系黑色领带或领结,袖口为普通纽扣(不可穿金属袖扣),不可穿马甲,不可背背带,不可穿燕尾服。
裤子:黑色长裤,可有黑色缎裤边,(不允许其他颜色,不可做异形),可以系普通皮带(皮带头不可另类,不可出现明显标识尤其是图案或者字母)
女生:考生只能穿标准训练服,不可有任何图案或者英文字母或汉字等突出标识,服装不得镶嵌装饰(钻、亮片、珠管、羽毛)。可选择分体也可选择连体裙装,不可过分暴露(私密部位必须遮盖),服装要得体、大方。不允许佩戴任何头饰、颈饰、腕饰等饰品。
4.服装不符合要求者禁止入场考试。
5.每位考生仅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6.考生舞伴必须是应届艺考生,每人只能参与一次双人搭手考试并纳入考试成绩。
(三)舞蹈表演(健美操)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基本形态(10分)
考试内容:形体(5分)、形象气质(5分)
考试方法:考评员目测考生身体各部分的比例、形态及外貌、气质。根据三长一短(颈长、臂长、腿长,上身短)的标准综合评定。
2.基本能力(30分)
(1)考试内容:俯卧撑(10分)
考试方法:开始姿势前撑,下降和上升为完成一次俯卧撑,下降时肩与肘平行,以前撑姿势结束,过程不允许中断,需保证连续性,身体保持水平姿势不变。
(2)考试内容:屈体分腿跳(10分)
考试方法:垂直起跳至屈体分腿跳位置(双腿夹角大于90°),手臂与躯干保持控制;双腿必须平行或高于水平面;双腿并拢同时落地,男生要求连续屈体分腿跳两次,女生完成一次可选择重新上步起跳进行第二次屈体分腿跳。
(3)考试内容:左右纵叉、横叉、正反肩(10分)
考试方法:考评员目测考生左腿在前和右腿在前的纵叉及横叉,要求考生上体正直,两腿伸直,腿与跨全部贴于地面为满分,每少5°减0.5分;正肩身体直立垂直于地面,双手紧扣上举向后延伸,女生角度大于等于30°为满分,男生角度大于等于20°为满分,每少5°减0.5分;反肩身体直立垂直于地面,双手紧扣由后向上延伸,双手与肩关节角度大于等于90°为满分,每少5°减0.5分。
3.专项技术:自编成套动作展示竞技健美操或技巧啦啦操50分,(其中艺术分20分,完成分20分,成套组成分10分)
(1)竞技健美操
考试方法:考生展示一套成套时长为1分10±10秒的竞技健美操,操化动作不得少于6个完整的八拍,难度动作不得少于6个
同根命名的难度,过渡与连接不得少于2个。
(2)技巧啦啦操
考试方法:考生展示一套成套时长为1分钟的技巧啦啦操成套中以托举、抛接为主,在成套中必须完成连续的 4×8 拍以上的操化动作组合,成套展示可以带陪考。(陪考生必须为应届考生,陪考人数不得超过 3 人,陪考生只能在成套展示中出现)
4.才艺展示(10分)
考试内容:健美操7个基本步伐和手型、啦啦操、街舞、爵士。
考试方法:考健美操7个基本步伐和手型、啦啦操、街舞、爵士任选一项展示。
有关说明与要求:
1.考生考试时必须穿健美操服,才艺展示时可以根据所选的动作风格选择相匹配的表演服。
2.自带CD伴奏带,考生使用的伴奏音乐应是CD光盘的首曲。
3.考试中出现失误不允许重做,考生的考试只有一次机会。
4.如考生自备的音乐CD出现质量问题和故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 话:0795-3201926 0795-3201962(兼传真)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邮 编:336000
网 址:http://zsw.jxycu.edu.cn/zsw
招生微信平台: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ycxyzsjyc】
电子邮箱:ycxyzsbgs@163.com
本简章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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