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动态排名、精确定位”为主的网上填报志愿模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自治区通信、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为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第四条各盟市、旗县(包括县级市、区,下同)应成立由教育、通信、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考生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保障其顺利进行。
第五条凡有高考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以下简称高中学校)均为组织做好本校考生填报志愿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网络等硬件建设。严格落实高考报名前所签订的《中学校长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无条件地为本校考生提供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保证填报志愿时每人一台电脑、网络带宽达到100M以上,以及一定数量用于应急的能无线上网、充电充足的笔记本电脑,并要为考生家长陪同提供相应的方便条件。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机构,校长负总责,下设联络组、指导教师组、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办公平台及时更新学校校长、工作人员、联络组成员手机号码。
各组人员组成及其职责是:
1.联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工作,重点是及时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填报志愿信息,查看网上填报志愿的手机短信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内容报告主管校长和各组负责人。联络组应由三名以上教师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业务精通、能熟练使用现代通讯设备,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2.指导教师组负责通知符合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所有考生及时查看网上填报志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其按时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考生填报志愿给予指导。高中学校应对考生实行分组管理,每组配备一至两名指导教师。
3.技术指导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维护和正常运转,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技术指导。遇到问题时通过钉钉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告,并按答复意见及时妥善处置。
4.后勤保障组负责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为本校考生提供食宿、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
(三)科学管理,分组实施。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按各录取批次的最低报考资格线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各相关高中学校特别是农村牧区寄宿制高中学校要提前一至两天将对应本科批次线下60分以内,专科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集中到学校,并提供食宿等配套服务,确保考生能够按时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第六条各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本旗县“招办报名”(未在高中学校报名)的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也可组织此类考生到就近高中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第三章通知方式及填报志愿时间和范围
第七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填报志愿:
1.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进行公告。
2.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信息发布对象包括新闻媒体、盟市和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高中校长和网上填报志愿联络组的教师,以及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且仅限于向区内号码手机发送短信。
3.“内蒙古招生考试”(nmgzskszwx)微信公众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推送填报志愿信息。
各盟市、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通知考生按时填报志愿。
第八条网上填报志愿及相关信息查询的网址。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nm.zsks.cn 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各类信息等均在该网站发布。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打印在《准考证》上。2019年网上填报志愿公告、剩余招生计划、各院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等均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发布。
第九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
(一)本科提前A批、本科提前B批、专科提前批:
6月25日第一次填报意向志愿。考生从本科提前A批(一本)、本科提前A批(二本)、本科提前B批(一本)、本科提前B批(二本)、专科提前批中选择一个批次,从军事、公安、消防救援、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类意向中选择一个意向填报志愿,每类意向具体包含的院校名单届时将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公告发布。
7月2日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类志愿。
7月6日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公安、消防救援、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本科提前A批对应科类中原意向所涵盖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过公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对应科类中原意向所涵盖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志愿。
填报了一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二本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二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达到本科二批分数线的考生,若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且被录取,则视为本人已放弃被本科院校录取的权利。
7月10日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待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类招生结束后,开始填报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类志愿。
7月27日第一次填报除公安类之外的艺术类专科提前批志愿。
(二)本科一批及本科一批B:
7月13日第一次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待本科一批录取完成后,开始填报本科一批B志愿。
(三)本科二批及本科二批B:
7月20日第一次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待本科二批录取完成后,开始填报本科二批B志愿。
(四)高职高专批:
7月28日第一次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各批次后续填报志愿时间随录取进度而定,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详见按录取进度公布的相关填报志愿公告。
第十条分数(即文化课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称为投档分;艺术体育类包括专业课成绩)达到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中规定的最低分数,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并按公告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所使用的分数,一律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高考分数查询系统显示并经核准的数值和经认定的符合相关政策的高考加分为准。准备补习并已向旗县招生考试机构书面提交《自愿放弃填报志愿权利的申请》的考生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第四章填报模式
第十一条网上填报志愿共有三种模式。
(一)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模式
本模式具有实时提供排名、提供阶段性统计信息、分时分段控制志愿修改这三个重要特征;适用于本专科提前批的文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高职高专批的志愿填报。
1.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实时为考生全程提供其本人在所报院校中按投档分排序的名次、同名次人数,并实时为排名在投档比例内的考生提供所报院校第一专业中按投档分、实考分排序的名次及同名次人数。
2.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分科类公布一次各院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含各院校的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投档比例、预计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通过点击院校名称,可以查看该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通过点击院校的已报人数,可以查看到所有报考该校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列的考生信息。
考生可根据排名、阶段性统计信息,以及学校的招生专业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综合考量,适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3.为保证考生顺利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分时分段控制志愿修改。在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段的考生填报志愿结束时刻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每分数段考生在其对应的填报志愿结束时刻后,就不能再修改志愿,但仍可以查看其排名情况。
每次填报志愿将设置两个固定时刻,第一个是删除志愿的最后时刻,第二个是新填志愿的最后时刻。若考生放弃本次填报志愿,须在第一个固定时刻之前删除志愿;所有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第二个固定时刻之前完成填加志愿;超过这两个固定时刻则只允许已经填报了志愿的考生进行志愿修改。这两个时刻在各分数段对应的填报志愿结束时刻之前。具体分段安排以及上述两个固定时刻将在每次填报志愿前的公告中公布。
在动态排名的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对不认可加分因素的院校,上一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考生不得填报。
4.当本次所有考生全部结束填报志愿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规定的投档比例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当投档最低分对应多名考生时,则将这些考生全部投档。
(二)艺术体育类动态排名模式
本模式实时提供若干排名方式,不提供阶段性统计信息,不设置分时分段控制志愿修改机制;适用于报考本科提前A、B批使用美术、音乐、编导类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同时适用于报考本科提前A、B批体育类院校。
1.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艺术类考生提供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报考人数及四种排名:
一是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名;二是美术、音乐、编导类统考成绩或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分数)排名;三是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分数60%排名;四是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分数40%排名。
2.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体育类考生提供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报考人数及两种在所报院校内的排名:一是文化课总分排名;二是体育成绩排名。
3.当本次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全部投档。按照招生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对体育类考生按照文化课总分或体育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当投档最低分对应多名考生时,则将这些考生全部投档。
当有些院校所规定的录取规则与上述两种模式中任何一种排名办法都不一致时,考生须慎重看待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排名信息,院校录取结果和填报志愿时看到的排名可能不一致。
(三)不提供排名模式
本模式适用于报考本科提前A、B批、专科提前批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院校;获得自主选拔、未列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以下统一简称为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不为填报此类志愿的考生提供排名信息。
使用上述三种模式之一,每次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能跨科类填报,即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同一所院校同一科类的专业。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将公布其剩余计划和填报志愿规定。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五章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网上填报志愿分为三个步骤。
1.查阅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记录拟报考院校和专业代码;
2.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要求和规定上网填报志愿;
3.不断查看动态排名和各院校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信息,以便修改志愿。
有关这三个步骤的具体详细内容,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网报志愿视频培训教材》。
第十三条为防范招生中介机构或他人违背考生意愿代替决定补习的考生填报志愿,此类考生可向旗县招生考试机构书面提交《自愿放弃填报志愿权利的申请》。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在办公平台上提交信息、打印确认表,并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确认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禁止以该考生身份信息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考生在本人分数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刻前,可向旗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打印《志愿确认表》并进行签字确认。《志愿确认表》一经确认,其志愿信息将不得修改,录取时将按此志愿参加录取;未打印《志愿确认表》及签字确认的,将按数据库中存储的考生志愿信息参加录取。
第六章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具有该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第十五条如果在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中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则不适用于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择优办法,执行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七章与录取相关的事宜
第十六条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时,首先执行教育部等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普通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取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30%+汉考三级70%,下同)、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普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体育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体育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的,本科提前批文理科或本科一批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二批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艺术类一律以文化课总分40%与专业课分数60%之和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体育类一律以网上填报志愿公告或网报志愿专栏中公布的投档成绩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本科和高职(专科)均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科提前批或高职高专批录取新生时,按学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否则高职(专科)院校一律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专科提前批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按其招生章程录取)。
第八章其他事宜
第十八条考生参加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事宜。
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志愿。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投放招生计划的高校,其特殊类型志愿须在本科一批填报。上述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段填报志愿结束时刻与其他考生相同。如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招生类型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考生是否被录取、录取到何专业由所报院校决定。特殊类型招生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排名。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时,我区网报志愿系统提供的相关高校预计投档线仅供参考,最终投档线的认定执行相关高校的规定。
第十九条高考体检结果的应用。
高校招生章程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一律以考生网上确认的高考体检结果为准,除此之外的其他体检结果不作为高考录取的依据。军事、公安、消防救援、司法等院校(专业)依据相关规定对入围考生进行的体检,其结论可作为此类院校录取的依据。
第二十条填报志愿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凡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的,使用一次停报5分钟,停报期间不能登录填报志愿系统。
2.考生和家长需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不要错过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修改相关专业要求等,将在填报志愿系统和“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且视为已告知考生。
3.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注意查看《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及高校招生章程,其中的招生专业要求、录取规则是考生除排名信息外要注意的两个重要参考依据。考生在整体考虑排名情况、院校录取规则、招生专业要求的基础上,综合判断能否被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可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阅。或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9高考填报志愿专栏”,点击相应高校招生计划中的招生章程链接,查看其招生章程。
4.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填报,也不得代替他人填报。
5.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密码泄漏造成损失、引起纠纷。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或通过高考报名时所绑定的手机重置密码。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也可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修改自己的密码。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密码泄露,造成填报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负。
6.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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