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单独考核,总分100分。
3、考试内容及所占比例
(一)文学作品朗诵(30%):自备稿件,限时2分钟。
(二)新闻播报(40%):现场抽取题目, 主要考察学生新闻播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主持人话题评述(30%):现场抽取题目,限时2分钟。以贴近社会生活的话题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维逻辑、语言组织、口头表达、应变反应等方面基本能力和素质。
在上述三项考试内容基础上综合确定考试成绩。
4、评分标准
本大纲自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开始执行。
扩展阅读
天津市于2018年起,在美术学及设计学类专业实行全市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实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舞蹈学类专业、体育舞蹈专业全市统一考试。
已经市统考的这四个专业的大纲请点击本文阅读原文查看。
本文综合自: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声明:以上整理自(天津招考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院校大全 | 各省艺考 | 美术报考指南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北京院校 | 985高校 | 美术报考神器 | 九大美院 |
找画室锦囊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美术联考没过怎么办 | 画室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