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分,以“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2.综合分计算方法: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
(2)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统考成绩×60%。
(3)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0%+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不含加分)。
3.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
如有问题请添加微信:dingdingdacc咨询
咨询天津科技大学录取率、报考问题
扫描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查看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网
声明:以上整理自(天津科技大学)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院校大全 | 各省艺考 | 美术报考指南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北京院校 | 985高校 | 美术报考神器 | 九大美院 |
找画室锦囊 |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 美术联考没过怎么办 | 画室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