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机构设置】学校设有12个学院,建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省级智库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
【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兰州市安宁万新路校区、兰州新区校区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66.59亩,校舍建筑面积39.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10.12万元,现有纸质图书126.31万册、电子图书80.80万册,建有现代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建有专业实验室46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64个,能够满足办学需要。
【人才培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21人,其中本科生10145人,硕士研究生876人。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良好”。学校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1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2项。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020人,其中专任教师总数691人,高级职称教师46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628人,博士250人,博士在读69人,聘请兼职、客座教授40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甘肃省领军人才5人,甘肃省优秀专家2人,甘肃省“飞天学者”15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13人,“甘肃省园丁奖”9人,陇原师德先进个人1人。
【学科专业】学校现有3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法学、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社会学科、管理学、工学、人文学科为学校主要学科门类。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省级一流专业;有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特色专业。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科学研究】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近五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9项,其中教育部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国家民委优秀社科成果奖1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基金项目38项。我校学报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国际合作】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俄克拉荷马2州立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国立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哈萨克斯坦法律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等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智库建设与社会服务】学校积极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主动服务法治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主动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疆治藏治边方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实用人才支撑;二是发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智库作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开展国别法治比较研究,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四是发挥证据科学研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中心等科研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公正司法提供科技服务。
【办学定位】办学类型定位: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办博士研究生教育,拓展国际学生教育。
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定位:法学创一流,管理学树品牌,证据科学显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扎实,具有法治信仰、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面向定位:立足甘肃,面向全国,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西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服务。发展目标定位:经过5-10年的建设与发展,把学校办成西部一流,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有较高知名度,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政法大学。
(数据更新至2019年12月)
二、专业介绍
1.绘画(专业代码:130402):本科,标准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有扎实专业功底、知识面宽、高素质的绘画实际能力;具备时代特征意识和当代绘画理念,有高尚道德品质和深厚的文化艺术素养;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及教育、城建、园林、设计等单位从事绘画艺术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色彩、基础素描、透视与解剖、工笔重彩、油画静物、素描人体、油画人物、国画山水、国画花鸟、国画人物、油画风景、国画人体、油画人体毕业创作(导师制)、敦煌壁画临摹、刑侦素描。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本科,标准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备视觉传达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媒体、科研单位从事平面编辑设计、制作、开发、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具有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思维及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性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基础、书籍装帧、包装设计、印前工艺设计、图形创意、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广告摄影、字体设计与编排、计算机辅助设计、视觉传达设计、CI设计等。
3.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本科,标准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备环境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城市空间景观设计、室内空间环境设计、计算机辅助效果图制作以及设计评价与管理等教学、科研、开发工作,具有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思维及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性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4体构成、摄影基础、设计概论、室内设计、景观与公共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建筑模型设计、家具设计、别墅设计、工程制图与透视、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环境雕塑等。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数(人) |
招生省份 |
备注 |
130402 |
绘画 |
50 |
甘肃、江苏 |
1.使用各生源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5 |
甘肃、江苏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5 |
甘肃、江苏 |
四、录取原则
1.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3个专业按美术学类招生。
2.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3个专业在甘肃省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二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其余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3.使用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4.使用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对应批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5.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单科成绩或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限制要求。
6.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分4人间或6人间,住宿费900-1350元/人·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学校网址:http://www.gsli.edu.cn/;
2.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gsli.edu.cn/;
3.联系地址:甘肃政法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邮编:730070;
4.邮箱(E-mail):zfzb@gsli.edu.cn;
5.联系电话(传真):0931-7601433(0931-7660023)
6.各生源省招生咨询QQ群: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FjTD1hR7UeGO5F0wC6Le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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