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
首都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小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单位,全国小学教师教育委员会理事长单位。初等教育学院作为北京市培养小学教师的基地,每年向北京市乃至全国小学一线输送各层次毕业生500余名,毕业生成为北京市基础教育的一支生力军。学院涵盖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办学层次,本科层次设有小学教育(在6个方向上招生)、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共4个专业;硕士层次设有“初等教育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6个学科专业30多个方向;博士层次设有“小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小学课程与教材”、“教学改革与教师发展”等方向。小学教育专业2007年首批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2014年首批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17年获批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018年学院成为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9年获批国家“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我校艺术类学科群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
学院拥有一支学科分布多元、学缘结构合理、对小学教育颇有研究的师资队伍。学院设有“初等教育研究所”、“科技教育中心”、“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研究与培训基地”、“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中心”、“初等美术教育研究中心”、“儿童生命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教育研究中心”、“微尺度功能材料实验室”、“小学教育协调发展中心”等研究机构,承担多项国家和北京市重大课题。学院建有覆盖北京市各区的120余所小学教育实践研究基地。建院以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近年来,在校生出国交流支持力度增大,政策和配套资金保障到位,不断推进办学国际化水平。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立足首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传承百年师范精神,面向未来,培养师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能以儿童为本、全面育人,素养综合、能够终身发展,具有卓越小学教师和未来教育家潜质的小学教育人才。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毕业去向:北京市各小学及其他教育系统,从事音乐教育或教育管理工作,亦可保送读研或报考本市全日制教育硕士。本专业毕业生受到教育教学一线广泛欢迎。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招生地区 |
音乐学 |
25人 |
四年本科 |
师范专业, |
北京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符合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口吃。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专业名称 |
网上报名时间 |
网上确认 |
网络考试 |
音乐学 |
2020年4月7日 |
4月7日至 |
4月7日至 |
1.受疫情影响,报名和考试方案调整为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请考生按本简章的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2.报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根据是否考察其他器乐分为两种考试方案,报名时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参加考试。
3.考生须在4月15日前(含)通过报名APP完成网上报名,且在4月17日前(含)完成网上确认。
4.考生网上确认后,须在4月17日前(含)通过报名APP录制和上传视频材料、填写曲目等信息。
5.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的当天即可进行网上确认、上传视频。建议尽早完成视频上传,避免在截止日前造成网络堵塞。
四、报名及考试办法
1.报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确认、网上提交视频等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网络考试无名额限制,如遇网络拥堵,请过一段时间再试。
2.考试报名费10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报名APP网上交费。
3.我校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校考报名使用“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考生在手机上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网上报名及网络考试操作说明”。
4.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北京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艺术升网上报名平台有手机APP版和电脑网页版,建议考生使用手机APP进行操作。网页版仅能进行平台注册、报名交费,不能上传照片、不能录制和上传视频。
6.网上交费: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网上交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专业、考试方案等)不能修改,所交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7.网上确认: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分配准考证号,考生可以立刻开始网络考试。未通过APP上传照片或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无法网上确认。若照片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请尽快重新上传、等待重新审核。
8.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考生网上确认成功后,须在本简章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使用报名APP现场录制、确认无误后上传视频。具体每个科目需上传的视频数量,每个视频的内容要求,填写的附加信息,视频录制的技术要求等,见本简章中第五部分“专业考试内容要求”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网络考试视频拍摄要求》。
9.上传视频材料录制要求声像同步、不得中断、不得进行剪辑,录像视频不得出现任何考生个人信息;使用APP录制视频时,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得使用外接麦克风或其他声音处理设备。
10.考生使用APP录制视频后可以回看,如不满意可以重录,但上传视频只能进行一次,已上传的视频无法替换。为避免在截止日前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尽早上传视频。
1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未按时上传视频材料的,视为弃考。
12.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号仅用于查询成绩,请考生记录并保存好。
13.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五、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1.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
专业 |
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 |
|
音乐学 |
方案1 |
声乐2首曲目(视频1、2) |
方案2 |
声乐2首曲目(视频1、2) |
专业考试为网络考试(上传视频材料),均为技能测试。
考试科目为声乐、钢琴、其他器乐。
考试有两种考试方案,考生选择其中一种。
方案1:声乐2首曲目(视频1、2)、钢琴2首曲目(视频3、4)
方案2:声乐2首曲目(视频1、2)、钢琴1首曲目(视频3)、其他器乐1首曲目(视频4)
专业成绩满分200分。方案1:声乐100分、钢琴100分;方案2:声乐100分、钢琴20分、其他器乐8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选择方案1的考生共上传4个视频:
视频1:声乐-曲目1;视频2:声乐-曲目2;视频3:钢琴-曲目1;视频4:钢琴-曲目2
选择方案2的考生共上传4个视频:
视频1:声乐-曲目1;视频2:声乐-曲目2;视频3:钢琴;视频4:其他器乐
提交的视频中曲目应该完整。视频使用报名APP录制和上传,详细要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网络考试视频拍摄要求》。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可以使用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需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
钢琴(方案1):演奏两首曲目:曲目1:练习曲;曲目2:乐曲一首(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任选其一)。两首曲目均要求背谱。
钢琴(方案2):演奏乐曲一首,曲目不限,要求背谱。
其他器乐:演奏一首大型乐曲,要求背谱,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六、录取原则
1.报考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初等教育学院该专业的校考且成绩合格。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选测科目。
3.录取时,学校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及体检等情况,优先录取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4.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按北京市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折合)占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七、其他说明
1.受疫情影响,我校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依据本招生简章进行,不再执行2020年1月我校在本科招生网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20年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和确认。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3.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成绩发布时间另行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4.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师范生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5.考生须诚信考试,严格遵守我校校考考试要求,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凡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对涉嫌犯罪的,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7.本招生简章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68902995(招生办公室),68907390(初等教育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乘车路线: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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