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48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院校)中,原本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超过半数被迫取消了校考,改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但是,并不是取消美术类校考的院校,所有的考生都可以在高考填报的,是有招生范围的。
截至目前,小编为大家整理26所院校取消校考的专业,涉及的省份,以及录取规则,供大家参考,具体可参照院校发布的简章。
取消校考的专业: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
涉及的省份:已在我校报名并完成确认的考生
录取规则:
1、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将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2、建筑学专业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联考合格的考生将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
文化成绩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2019年录取分数线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712分(其中重庆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857分,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106.857分者,专业名次录取至90名)。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182分。(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864分;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44分)。
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059分。
2018年录取分数线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490分。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909分。(山东省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545分。)
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894分。
取消校考的专业:艺术理论类
涉及的省份: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报名考生
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专业校考。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近三年艺术理论类录取文化线:2017年为513分、2018年为536分、2019年为554分。
取消校考的专业:艺术史论,计划招生15人
涉及的省份:对已报名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报我校艺术史论专业志愿
录取规则: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类一批线×100
文化成绩情况说明:
①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近三年艺术史论录取文化线:
2019年艺术史论录取线: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1.49、山东不低于118.27、河南不低于118.66、其他省份不低于115.63即予录取。
2018年艺术史论录取线: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2.00、山东不低于119.45、河南不低于117.18、重庆不低于118.89、江苏不低于118.10、其他省不低于113.61即予录取。
2017年艺术史论录取线:文化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5.34、山东不低于118.15、河南不低于118.22、重庆不低于120、其他省不低于116.94即予录取。
取消校考的专业: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
涉及的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近三年理论类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2019年广东454分、省外457分;2018年广东417分、省外402分;2017年广东424分、江苏278分、海南475分、云南488分、新疆285分、其余省475分。
取消校考的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涉及的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近三年艺术史论录取文化线:
2019年美术学专业组织校考,辽宁省录取线434分、省外录取线428分。
2018年美术学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辽宁省录取线471分、省外录取线513分。
2017年美术学专业组织校考,美术学(美术史论):辽宁省408分、省外480分;美术学(文化传播与管理):辽宁省415分、省外475分。
取消校考的专业:理论类(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涉及的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考生需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理论类近三年录取文化线:2019年448分,2018年444分,2017年美术学(美术史论)436分、艺术设计学342分、美术学(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423分。
取消校考的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
涉及的省份:全国
录取规则: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一、山东省:
1、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原本组织校考,因为疫情取消校考,考生需要达到山东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线。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只招女生)、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学、摄影、绘画(鉴定与修复)等美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只招女生)等美术类专科专业不组织校考。
二、省外考生:
1、涉及专业: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山西、河北、安徽、湖南四省认可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已参加我校校考考生,不采用此方案,仍关联校考成绩录取。
三、录取规则:另行公布。
一、美术理论类: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等省份不需参加专业校考;广西、湖北、河南、江西、山西、不设点省份,校考合格,按文化成绩录取。涉及的专业有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二、美术设计类: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山西,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学校另行划定合格线。广西、湖北、河南、江西、不设点省份,使用美术类校考成绩。涉及的专业有【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绘画(壁画)、绘画(装饰绘画)、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雕塑、摄影、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三、录取规则:另行公布。
取消校考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涉及的省份:山东、山西、安徽、湖南、河北、甘肃、吉林
录取规则: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美术统考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按文化与统考专业总分排名录取。
取消校考的专业: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涉及的省份:原设考点,但未开考的山东、湖南、江苏、河北、广东、安徽、甘肃(含宁夏未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考生),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现场考核。疆内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现场考核,考生需取得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取消现场校考并退报名费,保留报名资格,使用各省美术类联考成绩。高考文化课通过各省艺术类本科线后,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其中,专业分=考生美术类联考成绩÷生源省份美术类联考总分×100。如遇专业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按照 750 分满分折算)。如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我校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 150 分折算)。
取消校考的专业:美术学、雕塑、绘画、中国画、陶瓷艺术设计(陶艺、装饰、陶瓷艺术与工程)、陶瓷艺术设计(日用、建筑卫浴)、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
涉及的省份:
1、我校已经完成校考的江苏、福建、广西、天津等四个省本生源地的考生,使用专业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2、我校尚未组织校考的省考生统一使用相应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省市我校相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可以报考我校。
3、参加我校在天津市考点校考非江苏省、福建省、广西、天津市等四个省(市、区)本生源地的少部分考生统一使用相应省(市、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该部分考生我校将统一办理报名费的退费手续。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取消校考的专业:设计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印刷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应用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公共艺术(装置艺术)、工艺美术、绘画、雕塑、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妆扮)、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交互设计)、动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涉及的省份:在未组织校考的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宁夏、新疆等省份,采用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取消校考的专业:美术学院的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演艺学院的动画;数字艺术系的动画;戏剧系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共计10个专业。
涉及的省份:山东、广东
录取规则:对这两个省份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合格、文化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划定的该类专业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将美术类招生总计划拆分成校考计划和统考计划
已完成专业考试的桂林、郑州考点的考生成绩有效,仍按原方案执行(计划不分省);
取消尚未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现场考试,已完成报名但尚未考试的长沙、兰州考点考生给予退费;
在安排统考计划的省份,使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进入校考文考名单的考生可以兼报校考计划及统考计划,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校考计划数与统考计划数的确定
校考计划数参照2020年已参加校考考生数与近三年美术类专业报考人数平均值的比值确定,共60名,各专业亦按照其计划总数的三分之一确定。
统考计划数为120名,按照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制定分省计划,不再细分专业,考生入校后按照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及专业志愿确定专业。
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美术类校考计划数和统考计划数具体安排如下:
统考计划120人
绘画(油画)校考计划8人
中国画校考计划7人
视觉传达设计校考计划17人
服装与服饰设计校考计划8人
环境设计校考计划12人
美术学(美术教育)校考计划8人
取消校考的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涉及的省份:全国
选考科目: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全面实施,不再区分文科、理科,上述六省市报考考生的选考科目为“不限”;其他省份文史类和理工类兼收。由于疫情,取消美术类校考,改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考生所在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同批次专业合格线,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如省(区、市)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外语要求: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取消校考的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考生只能在以上专业中选择1个报考
涉及的省份:全国
成绩要求省级美术统考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的基础上,按照考生高考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录取规则:
1.全国招生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 统考考试总成绩÷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100+文化考试总成绩÷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2.北京市“双培计划”及“外培计划”专业按照北京市美术统考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培计划”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
3.北京市美术师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 统考考试总成绩÷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100+文化考试总成绩÷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100
4.新疆少数民族预科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 统考考试总成绩÷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100+文化考试总成绩÷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注意事项:
①如果录取成绩相等,依次按照文化折算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语文+外 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单科 150 分制)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折算成绩 =文化考试总成绩÷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②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计算录取综合成绩时均计入总分。
③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指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统考合格线、本科专业资格线、省外本科高校校考资格线等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及江苏省,使用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高分优先投档线、普通类一段线等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在计算综合成绩和文化折算成绩时,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与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进行折算。
⑤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绘画(师范)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校区住宿、就读;第二学年开始后将根据学校各校区学生宿舍资源情况调配安排住宿,其中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住宿,给予每人每学年 1600 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批提供住宿,不再发放交通补贴。
⑥绘画(师范)专业中培养、管理与就业等相关问题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 号)执行。
取消校考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
涉及的省份:全国(原本在河北、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等七个省份就不组织校考,采用省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要求: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文化成绩要求: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取文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分值高者)。对于合并批次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选考科目: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取消校考的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涉及的省份:上海(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原本组织校考,现在取消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原本就不校考,采用美术统考成绩)、山东、江苏、辽宁、安徽、广东、河北。
录取规则
(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投档到我校的上海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投档到我校的山东、江苏、辽宁、安徽、广东、河北考生:
①若所在省市有相应专业统考,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投档到我校的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广东 山东 河北等省份考生:
①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③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
取消校考的专业: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
涉及的省份:将全国计划设置为分省计划。
录取规则: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专业(类)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对专业(类)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只录取有设计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注:综合分计算公式中,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为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为满分300分核算。
取消校考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涉及的省份:全国。原则上京外地区不做分省计划,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全国排队;北京计划,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北京排队。京外地区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原则: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3.根据综合分录取;综合成绩 = 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的70%×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4.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确定专业。
注意事项:
1.对于部分高考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广东一本线为广东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浙江一本线为浙江省公布的普通类一段线。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
2.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取消校考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涉及的省份:1.江苏(原本就不校考)、湖南、山东、河北、辽宁、广东、安徽、上海;2.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重庆、贵州、甘肃、青海、宁夏(以上已参加过校考无合格考生的省份),具体另行公布。
录取原则: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取消校考的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
涉及的省份:山东、湖南、安徽、辽宁、河北、广东
录取规则:
(1)对专业(类)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折百分制×50%+省统考成绩折百分制×50%)×7.5。
(2)对专业(类)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各省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取消校考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涉及的省份:山东、安徽、广东
录取规则:暂未公布。
取消美术类校考的省份与专业:
山西省:艺术与科技、动画
甘肃省:艺术与科技
宁夏区:艺术与科技
湖北省:艺术与科技、动画、雕塑
广东省:艺术与科技
山东省:艺术与科技、雕塑
河北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
辽宁省:数字媒体艺术
安徽省:雕塑、艺术与科技
录取规则: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与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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