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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2020-08-03

广西艺术学院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一、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校招生计划分为广西计划和外省计划,其中外省计划含外省分省和外省不分省计划。

  (一)广西计划:

  广西除音乐表演(演奏、流行演奏)和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不做分省计划以外,其余专业做分省分专业计划;

  (二)外省计划:

  1、外省分省计划

  外省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除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等省份,除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以外,其余专业做分省分专业计划;

  2、外省不分省计划

  (1)外省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及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的所有专业,不做分省计划;

  (2)所有外省省份的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三个专业不做分省计划;

  (三)说明:

  1、广西、河南、江西及不设考点省份的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和舞蹈表演(国标舞)等三个专业不做分省计划;

  2、外省分省计划详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分省计划一览表》。

院(系)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生·年)

备注

合计

广西计划

外省计划

外省分省

外省不分省

音乐学院

130201

音乐表演(演奏)

本科

四年

155

/

108

47(含广西)

键盘类:钢琴5人,手风琴1人;

民乐类:古筝2人,琵琶1人,中阮1人,笙2人,扬琴2人,竹笛4人,二胡3人;

管弦类:长笛2人,单簧管3人,双簧管1人,圆号2人,小号3人,长号2人,大号1人,中音号1人,西洋打击乐1人,低音提琴(贝司)2 人,小提琴4人,中提琴1人,大提琴2人,萨克斯1人。

13200

 

130201

音乐表演(流行演奏)

本科

四年

20

/

14

6(含广西)

爵士鼓1人,流行键盘1人,电吉他、古典吉他1人,电贝斯1人,萨克斯1人,双排键电子琴1人。

13200

 

130201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本科

四年

50

50

/

/

13200

 

130201

音乐表演(演唱)

本科

四年

55

21

29

5

13200

 

130201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本科

四年

20

7

11

2

13200

 

1302H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演唱)

本科

四年

20

7

11

2

40000
(另见说明)

 

1302H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演奏)

本科

四年

20

3

14

3

40000
(另见说明)

 

130202

音乐学(音乐理论)

本科

四年

30

20

/

10

12000

外省不设分省计划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本科

四年

20

12

/

8

12000

130308

录音艺术

本科

四年

30

23

/

7

12000

音乐教育学院

130202

音乐学(音乐教育)

本科

四年

290

151

111

28

12000

 

美术学院

130401

美术学

本科

四年

50

12

17

21

12000

侧重美术理论

130402

绘画

本科

四年

280

197

58

25

13200

 

130402

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本科

四年

60

25

27

8

40000
(另见说明)

 

130402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本科

四年

60

25

27

8

35000
(另见说明)

 

美术教育学院

130401

美术学(美术教育)

本科

四年

250

176

54

20

12000

 

设计学院

130310

动画

本科

四年

60

42

13

5

12000

 

130310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本科

四年

30

15

12

3

35000
(另见说明)

 

130501

艺术设计学

本科

四年

40

9

16

15

12000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四年

90

63

20

7

13200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本科

四年

30

15

12

3

40000
(另见说明)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本科

四年

30

15

13

2

35000
(另见说明)

 

设计学院

130504

产品设计

本科

四年

60

42

13

5

12000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四年

60

42

13

5

12000

 

130507

工艺美术

本科

四年

60

42

13

5

1200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四年

60

42

13

5

12000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

130406

中国画

本科

四年

150

105

33

12

12000

 

130405

书法

本科

四年

120

40

60

20

12000

 

舞蹈学院

130205

舞蹈学

本科

四年

22

5

11

6

12000

 

130204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本科

四年

92

21

46

25

13200

 

130204

舞蹈表演(现代舞)

本科

四年

18

5

10

3

13200

 

130206

舞蹈编导

本科

四年

22

7

10

5

12000

 

130204

舞蹈表演(国标舞)

本科

四年

36

/

25

11(含广西)

拉丁舞7人、摩登舞4人。

13200

 

人文学院

130101

艺术史论

本科

四年

42

9

16

17

12000

 

130102

艺术管理

本科

四年

42

9

16

17

12000

 

130202

音乐学(文化管理)

本科

四年

42

17

23

2

12000

演唱为主

42

5

28

9

演奏为主

影视与传媒学院

130404

摄影

本科

四年

24

17

4

3

12000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四年

52

36

12

4

12000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四年

40

6

16

18

12000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四年

30

4

16

10

12000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本科

四年

30

4

17

9

35000
(另见说明)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四年

24

3

14

7

12000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四年

30

7

10

13

12000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本科

四年

30

6

10

14

35000
(另见说明)

 

130301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本科

四年

30

4

12

14

12000

 

建筑艺术学院

130503

环境设计

本科

四年

200

140

44

16

13200

 

130509

艺术与科技

本科

四年

60

42

12

6

12000

 

造型艺术学院

130402

绘画(壁画)

本科

四年

45

32

10

3

13200

 

130402

绘画(装饰绘画)

本科

四年

25

18

3

4

13200

 

130403

雕塑

本科

四年

100

70

23

7

12000

 

130506

公共艺术

本科

四年

60

42

13

5

12000

 

不区分专业方向

本科

四年

5

/

港澳台生源

  二、普通本科第二批

院(系)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元/生·年)

招生省份

合计

广西

外省

人文学院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42

25

17

12000

广西、湖南、广东、山东、安徽、河南、山西、湖北等(具体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影视与传媒学院

050302

广播电视学

四年

40

24

16

4200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90

55

35

12000

建筑艺术学院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90

55

35

12000

  三、高职高专提前批

院(系)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元/生·年)

招生省份

合计

广西

外省

职业技
术学院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35

9

26

10000

广西、湖北、湖南、山东、河南、河北、四川、重庆、贵州等(具体各省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省公布为准)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30

10

20

1000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35

7

28

10000

650112

公共艺术设计

三年

35

10

25

10000

650207

舞蹈表演

三年

30

17

13

10000

650219

音乐表演

三年

35

5

30

10000

  四、说明:

  1.我校部分专业实行1+3培养模式:一年级按专业培养,二年级开始按方向侧重分流培养(即学生一年级结束后,根据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填报的志愿等综合考虑进行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于入学后公布)。

  2.住宿费标准:南湖校区:650-1350元/生?年;相思湖校区:1350元/生?年;西校区:1000元/生?年。

  3.我校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最终学费按实际所修学分收取。

  4.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年、中美班40000元/生?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生?年、美国约27678美元/生?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各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填报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或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广西与外省各专业(类别)录取不分文理执行同一条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我校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包含:广西、江西、河南、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山西等10个省份的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分器乐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5.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国标舞舞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3、4、5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7.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以上第1、3、4、6项对应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8.以上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

  (二)非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份通过取消校考、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以及采取网络提交视频等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专业考核。涉及的省份和专业有: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

  1.取消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

  招收普通本科文史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取消校考认可统考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级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

  (1)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河北、湖北、新疆、宁夏等省份的考生)

  (2)认可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时,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等省份的考生)。

  3.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美术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书法、以及中英(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通过网络提交视频进行专业考核的面试类专业,具体如下:

  (1)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含演奏、流行演奏、演唱、流行演唱)。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三)当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同分时的处理

  1.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录取时,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四)综合分的计算方式

  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校考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专业成绩所占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

  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70%。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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