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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0-09-21

安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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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安徽

河北

山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24

 

4

 

 

 

动画

艺术

30

 

 

3

 

3

摄影

艺术

30

 

 

3

 

3

音乐表演

艺术

55

 

 

 

 

 

音乐学

艺术

115

 

 

 

 

 

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当代舞、芭蕾方向)

艺术

20

 

6

 

 

 

美术学类(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

艺术

100

5

 

5

5

5

书法

艺术

20

 

 

 

 

 

设计学类(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50

5

 

5

5

5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

艺术

80

 

 

 

 

 

专业

科类

福建

江西

山东

湖南

海南

四川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4

 

4

 

 

动画

艺术

 

 

4

 

 

 

摄影

艺术

 

 

4

 

 

 

音乐表演

艺术

 

 

10

 

 

 

音乐学

艺术

 

 

5

 

 

 

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当代舞、芭蕾方向)

艺术

 

6

 

6

6

6

美术学类(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

艺术

5

 

5

5

 

5

书法学

艺术

 

 

 

 

 

 

设计学类(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5

 

5

5

 

5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

艺术

 

 

 

 

 

 

  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音乐表演专业各项目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2020年只在安徽和山东招生,安徽省以统考成绩录取,山东省以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项目和录取原则如下:

  一、安徽省计划与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模块八”主项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声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主项成绩未达到相应行当主项最低分的,不能录取。

  2.招生项目(行当)与计划:

分类

行当分组

具体行当与最低录取分要求

计划数

西洋管弦

弦乐

小提琴(≥63分)

6

大提琴(≥54分)

5

中提琴(≥54分)

3

低音提琴(≥54分)

3

 

萨克斯(≥72分)

1

 

双簧管(≥54分)

3

大管(巴松)(≥54分)

2

铜管

圆号(≥63分)

1

小号(≥63分)

1

长号(≥63分)

1

大号(≥54分)

1

 

打击乐(≥54分)

3+1(小军鼓)

小计

31

中国乐器

拉弦

二胡(≥63分)

6

弹拨

琵琶(≥63分)

2

中阮(≥54分)

2

柳琴(≥54分)

1

吹打

竹笛(≥72分)

1

笙(≥54分)

1

扬琴(≥63分)

1

唢呐(≥54分)

2

小计

16

声乐

声乐

声乐(≥72分)

6

键盘

键盘

键盘(≥72分)

2

合计

55

  注:1.器乐满分为90分。2.如其他行当未录满,根据紧缺程度依次增加低音提琴、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笙、打击乐、琵琶、竹笛、扬琴各1个计划。

  二、山东省计划与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要求在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山东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主项或副项符合具体招生项目的均可报考。

  2.招生项目(行当)与计划:

行当分组

具体行当

最低录取分要求

计划数

西洋管弦乐

竖琴、箜篌、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双簧管、巴松、打击乐

所报考行当的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按百分制计算)

10

民乐

阮、柳琴、笙、唢呐、打击乐

  录取规则

  安徽师范大学认可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录取,但在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按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150分制)。

  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省统考各模块综合分录取。具体如下: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

  2. 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

  3. 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

  4. 书法学专业按“模块六”综合分择优录取。

  5.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

  6. 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7. 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模块八”主项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声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主项成绩最低控制线由学校在录取前确定。

  上述各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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