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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1年艺术类校考方案

2021-01-04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一、考试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对目前疫情情况下的各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要求和我校下一步艺术类招生工作部署,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现特制定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和要求。

  二、基本情况

  2021年我校省外校考招生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涉及省份为山东、广东。其中山东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东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校已与涉及省份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并上报了校考招生专业,山东、广东考试院已同意。

  三、组织保障

  成立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2021年艺术类校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招生校领导、分管教务校领导、纪委书记

  成 员: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艺术学院、影视学院、保卫处、信息中心、后勤保障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组、 条件保障组。

  (一)考务组设在教务处,组长由副校长、教务处处长何志伟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艺术类校考方案;负责艺术类校考考试相关组织工作;负责考生查分工作。

  (二)招生组设在招生就业处,组长由招生就业处处长蔡昕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实施艺术类校考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有关问题;负责考生报名。

  (三)纪检组设在纪委,组长由纪委书记王金順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全过程的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申诉和反映的问题。

  (四)安全保卫组设在保卫处,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朱健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校内考点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处理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五)条件保障组设在信息中心,组长由信息中心主任何惠阳兼任,副组长由后勤保障处处长蔡立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考试作品上传期间的校内网络信息安全;负责校内考点现场考试考生后勤保障和服务及疫情防控工作。

  四、考生分类、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及要求

  本次考核原则上采用线下考试方式进行,山东考点采取我校组织考核组到现场考试形式,广东考点采取报名考生到我校进行现场考试形式。若因疫情原因不能采用线下考试方式的,启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

  (一)考生分类及考试专业

  1.山东考生考试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2.广东考生考试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

  (二)线下考试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

  (1)考试内容

  ①自我介绍(包括身高,爱好,学习经历等)。

  ②指定稿件播读。

  ③即兴评述 。

  (2)考试要求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现场面试确认资格证等信息参加考试。

  2.戏剧影视导演

  (1)考试内容

  ①戏剧影视导演基础

  ②故事编创

  ③命题写作

  (2)考试要求

  ①考生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②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

  ③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④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⑤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⑥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

  ⑦答题卷面需整洁。

  (三)线上考核专业、考核内容及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视频录制方式提交作品,内容包含:

  ①自我介绍:考生口述年龄,身高,爱好

  学习经历等(时长60秒)。

  ②自备稿件:考生自选朗诵作品,可选现当代诗词、散文、

  台词片段、寓言、故事等形式(时长3--5分钟)。

  (2)考试要求

  ①考生须在作品开始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并清晰展示。

  ②考生应服装规范整洁,作品录制环境安静整齐。

  ③考生在录制作品中全程不能遮挡五官,包括佩戴帽子及齐眉刘海等。

  ④考生一律不得开启美颜模式,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⑤考生需全身正面取镜。

  ⑥整个拍摄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否则将视为无效作品。

  ⑦两个视频文件打包在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名命名方式为:专业+姓名+艺考报名号。视频文件统一要求MP4格式(参数:比例16:9,分辨率720p),要求声画同步,清晰流畅,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还。

  2.戏剧影视导演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视频录制方式提交作品,内容包含:

  ①自我介绍:考生口述年龄,身高、爱好,

  特别的经历,对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理解,喜爱的电影等(时长3分钟)。

  ②选择一部电影进行导演思维阐述(时长5分钟)。

  (2)考试要求

  ①考生须在作品开始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并清晰展示。

  ②考生应服装规范整洁,作品录制环境安静整齐。

  ③考生在录制作品中全程不能遮挡五官,包括佩戴帽子及齐眉刘海等。

  ④考生一律不得开启美颜模式,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⑤考生需全身正面取镜。

  ⑥整个拍摄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否则将视为无效作品。

  ⑦两个视频文件打包在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名命名方式为:专业+姓名+艺考报名号。视频文件统一要求MP4格式(参数:比例16:9,分辨率720p),要求声画同步,清晰流畅,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还。

  五、考生分类及专业、考试时间及形式

  (一)线下考试时间及形式

  1.线下考试时间

  (1)山东考点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广东考生赴我校现场考试时间:春季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具体时间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线下考试形式

  学校组织专业考核小组(3—5人),赴考点对参加的学生进行现场专业考核,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予以评定,并同步进行全程录像。

  (二)线上考试作品上传时间及地址

  1.考试作品上传时间

  具体时间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考试作品上传地址

  chenxinhe@rongyiedu.com

  六、考试评卷、成绩公布及复核

  (一)考试评卷

  1. 评卷教师选聘

  严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艺术类招生考试考务人员选聘办法,选聘无直系亲属或者无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考试的在编、在岗教师、校外专家作为评卷人员。所有选聘的评卷人员均须签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书》。

  2.成立评卷小组、评卷仲裁组。

  仲裁组组长:艺术学院院长

  组 员:非评卷组专业教师或校外专家。

  评卷小组组长:专业负责人或校外专家

  组 员:选聘教师和校外专家

  3. 评卷时间: 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4. 评卷地点:考试指挥中心(4教208)

  5.评卷要求

  (1)考试中心提前将试卷封装、视频下载拷入评卷电脑,评卷教师分组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完成评卷工作。

  (2)评卷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作品的批阅和登分工作。评卷教师必须自己完成该项工作,不许他人替代。

  (3)为保证阅卷给分的公平、公正,杜绝阅卷过程中给分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要求分数差别大的作品由专业阅卷组组长给予仲裁,若还有争议,由仲裁组给予仲裁。

  (4)评卷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自将考生考试作品拍照、录制、拷贝、下载或转载带出阅卷场。

  (5)评卷教师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考生个人信息。

  (6)评卷教师须在教务处下发的成绩登记表上进行登分,否则均视为无效登分。登分过程中不得随意涂改考生成绩,每天工作结束后评卷教师必须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字并及时联系教务处工作人员将成绩登记表收回,不得私自复制或记录考生成绩带出阅卷场。

  (7)评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学校将通过“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cujj.edu.cn/)对外公布。考生可在2021年4月15日后进行查询。

  (三)考试成绩复核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对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校考考试成绩进行复查,如有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

  1.复核申请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4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2.复核范围:核查登分是否有误。

  3.申请复核考试请在指定时间向学校提交申请并在招生办完成信息登记,招生办联系方式:028-37666666。

  4.我校招生办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成绩复核结果。

  七、疫情防控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机构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主管教学校领导、主管招生校领导

  组 员: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艺术学院、影视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小组。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统筹领导,现场指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疏散命令的发出。

  组员职责:协助组长实施本方案,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迅速了解判断,协助组长确定应急方案,组织各组按预案进行疏散、救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各应急小组人员工作职责

  1.考务工作小组

  组长:教务处处长

  职责:(1)负责现场协调考务工作的有关事宜。(2)向省考试院报告情况。(3)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4)协调安排单独隔离确认工作。

  2.宣传教育小组

  组长:后勤保障处处长

  副组长: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职责:(1)负责考前对考生防控季节性传染病的宣传培训。(2)做好与山东省考试院指定考点场地的单位协调消毒杀菌工作。(3)具体负责应急救护,及时与120联系救护车、紧急救护,并向组长报告情况。

  (三)纪律要求

  1.考务工作开始后,所有负责人员应准时到岗到位,做好本职工作,凡发现不到岗位者将追究责任。

  2.考试期间,各小组负责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四)考试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1.考试地点要求及安排

  (1)考试地点应安排在通风条件较好,相对独立的区域。

  (2)提前安排、确定现场考试地点后,提前公布给考生。

  (二)考场布置及工作组成员分工

  (1)艺考工作组成员提前到达场地,按照考试要求布置考场。

  (2)考务人员负责考生入场身份验证及维持考试秩序,考试评委负责考核并录像。

  2.考试组织

  (1)艺考工作组及考生必须戴口罩入场,工作组成员进场前相互测试体温。

  (2)考生由考务人员点名入场,由考务人员测试体温,体温正常的考生入场参加考试。

  (3)所有人员进入考场后间距2米以上,不允许近距离交头接耳,互相讨论。

  (4)考试中考生可摘下口罩朗诵或表演,考试结束后立即戴回口罩,艺考工作组成员考试期间严禁摘口罩。

  3.考试结束

  考生完成现场测试,考试评委确认录像成功后即可离场。

  4.评卷

  评卷组全程佩戴口罩,经体温测量、健康码正常后进场。所有人员进场后间隔1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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