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本部校区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地处风景如画的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1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1年音乐类省统考(山东省考生须参加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以下简称“联考”),并且所参加省统考(山东省为联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须与我校招生专业要求一致(详见本招生简章第二部分:招生计划),同时成绩(山东省为联考总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省统考满分(山东省为联考满分)的80%(省统考满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对于不划定合格分数线的省份,省统考成绩合格标准按照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7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同时不低于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音乐学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注: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参加省统考科类(子科类)要求 |
乐器种类及唱法要求 |
招生 |
学制 |
学费/年 |
音乐学(钢琴,师范) |
音乐学 |
钢琴 |
30 |
4年 |
12000元 |
音乐学(声乐,师范) |
音乐学 |
美声、民族 |
30 |
||
音乐学(钢琴) |
器乐表演或音乐表演(器乐) |
钢琴 |
7 |
||
音乐学(器乐) |
器乐表演或音乐表演(器乐) |
长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圆号、小号、长号、竖琴、扬琴、二胡、中阮、唢呐、电贝司、电吉他、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爵士鼓、萨克斯 |
36 |
||
音乐学(声乐) |
声乐表演或音乐表演(声乐) |
美声、民族、流行 |
7 |
辽宁省统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要求:
招生专业 |
专门化要求 |
音乐学(钢琴,师范) |
音乐教育(美声钢琴)、音乐教育(民声钢琴) |
音乐学(声乐,师范) |
音乐教育(美声钢琴)、音乐教育(民声钢琴) |
音乐学(钢琴) |
键盘演奏(钢琴) |
音乐学(器乐) |
打击乐(流行打击乐)、键盘演奏(手风琴)、键盘演奏(双排键电子琴)、流行演奏(电贝司)、流行演奏(吉他)、流行演奏(萨克斯)、民族器乐(二胡)、民族器乐(唢呐)、民族器乐(中阮)、民族器乐(扬琴)、西洋管乐(长笛)、西洋管乐(长号)、西洋管乐(双簧管)、西洋管乐(单簧管)、西洋管乐(小号)、西洋管乐(圆号)、西洋弦乐(低音提琴)、西洋弦乐(小提琴)、西洋弦乐(中提琴)、西洋弦乐(大提琴) |
音乐学(声乐) |
声乐演唱(美声)、声乐演唱(民声)、声乐演唱(流行) |
山东省联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要求:
招生专业 |
主项要求 |
副项要求 |
音乐学(钢琴,师范) |
键盘(钢琴) |
声乐(美声、民族) |
音乐学(声乐,师范) |
声乐(美声、民族) |
键盘(钢琴) |
音乐学(器乐) |
键盘-手风琴、键盘-双排键(电子管风琴)、西洋乐-长笛、西洋乐-小提琴、西洋乐-中提琴、西洋乐-大提琴、西洋乐-低音提琴、西洋乐-双簧管、西洋乐-单簧管、西洋乐-圆号、西洋乐-小号、西洋乐-长号、民乐-扬琴、民乐-二胡、民乐-中阮、民乐-唢呐、西洋乐-其他(电贝斯)、西洋乐-其他(电吉他)、西洋乐-其他(吉他)、西洋乐-其他(架子鼓)、西洋乐-萨克斯 |
声乐(美声、民族、流行) |
注:具体招生省份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为联考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为联考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择优录取。
3.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4.各招生专业只录取省统考(山东省为联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为联考总成绩)符合本专业要求的考生;对于省统考(山东省为联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为联考总成绩)不符合要求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5.各招生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对于省统考成绩(山东省为联考总成绩)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2.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8500(招生办公室)、0431-84536270(音乐学院)
网址:http://zsb.nenu.edu.cn
邮箱:zsb@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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