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1
来源:牡丹江医学院
牡丹江医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管理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2012-05-21
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管理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公平公正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2012-05-21
来源: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201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以及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全面提高服务考生和家长的水平,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012-05-21
来源:黑龙江科技学院
黑龙江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黑龙江科技学院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2012-05-21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201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录取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全称为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2-05-21
来源: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012-05-21
来源:大连大学
大连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
2012-05-21
来源:鲁迅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2012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办学地点:绘画、雕塑、摄影、美术学、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含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
2012-05-21
来源:渤海大学
渤海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办学地点及校址:本科在主校区办学:办学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科技路19号;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3号和锦州市高新区昆明街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2012-05-21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1)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的专业有: 教育学类(师范)、心理学类(师范)、日语(师范)、日语(国际贸易)、法语、俄语(师范)、俄语(国际贸易)、英语(师范)、
2012-05-21
来源:沈阳药科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办学地点及校址:本科除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外的其它专业办学地点:沈阳药科大学(主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办学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地址:辽宁省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桥子镇)枫叶路。
2012-05-21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 学制为七年专业,学习年限为7-9年; 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
2012-05-21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中国医科大学 办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本硕连读专业学制为7年,本科专业学制为5年和4年
2012-05-21
来源:沈阳农业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201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沈阳农业大学。 二、办学地址:本科办学地点在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高职专科办学地点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建设南一路10号。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和专科(高职)。
2012-05-21
来源: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2012-05-21
来源: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办学地点及校址: 学校本科层次校址分别设在: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邮政编码:123000; 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邮政编码:123009;
2012-05-21
来源: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北方软件学院专升本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机器翻译方向)在北方软件学院校区办学。 北方软件学院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2012-05-21
来源:辽东学院
辽东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辽东学院 学校代码:11779 学校校址:临江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金山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2012-05-21
来源:辽宁科技学院
辽宁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语种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2012-05-21
来源:沈阳大学
沈阳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方向)、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俄语、日语、音乐学、雕塑、绘画(版画方向)、绘画(国画方向)、
2012-05-21
来源: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本科专业:英语、商务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只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只招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2012-05-21
来源: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校本部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舞蹈学院招收: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艺术学院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
2012-05-21
来源:大连外国语大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习年限:学制为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至7年;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5年;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至4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2012-05-21
来源:鞍山师范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邮编:114007 高职: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109号邮编:114016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2012-05-21
来源: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除定向专升本专业外的所有本、专科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定向专升本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三个本科专业,在朝阳师专办学,地址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邮编:122000
2012-05-21
来源:沈阳医学院
沈阳医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学制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8年;学制6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9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2012-05-21
来源:辽宁医学院
辽宁医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本科医学、理学、管理学各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农学、工学各专业及中职升本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五段48号。
2012-05-21
来源: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渤海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一年级学生和艺术类专业学生学习地点) 黄海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二年级及后续年级学生学习地点)
2012-05-21
来源:辽宁工业大学
辽宁工业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4—9年);
2012-05-19
来源:大连工业大学
2012年大连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为积极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建设,规范招生工作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