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健美操方向)
一、测试指标与分值
类别分值 |
基本形态 (20分) |
综合素质 (20分) |
专项技能 (60分) |
测试内容 |
身体形态、比例、气质及形象 |
劈叉、俯卧撑 |
健美操或啦啦操 |
二、测试方法与要求
(一)基本形态
要求:体态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四肢修长,腿型好,五官端正,健康挺拔,气质好。
(二)综合素质
1、纵劈叉(10分)
要求:劈叉时,两腿呈一条直线,开度为180度,测量髋部离地面的高度,左、右腿各一次。左右腿各5分,满分为10分。
2、俯卧撑(10分)
要求:连续完成5次俯卧撑。屈臂肘向侧或向后,胸部离地面小于10厘米,推撑时臂与肩保持平行,完成动作过程中只有手和脚着地,其它身体部位不得触地。
(三)专项技术综合能力
要求:在音乐的伴奏下,完成45秒—1分钟的健美操(大众健美操、竞技健美操、轻器械健美操)或啦啦操(花球啦啦操、爵士啦啦操、街舞啦啦操、技巧啦啦操)任选其中一项自编成套动作进行考试,动作尽可能展示考生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成套动作的评定是根据考生的音乐节奏、舞蹈风格、艺术表现力、技术技巧等方面的实际水平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基本技术规格占70%,难度动作占10%,音乐与动作的配合占10%,表现力占10%。
三、评分标准
1、基本形态和成套动作测试内容的评分标准
分值 测试内容 |
10-9.0 |
8.9-8.0 |
7.9-7.0 |
6.9-6.0 |
5.9以下 |
|
身体形态、比例、气质及形象 |
体态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四肢修长,腿型好,形象好,健康挺拔,气质好。 |
体态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较协调,腿型直,形象较好,气质较好。 |
体态较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不太协调,腰长,重心较低,形象一般 |
体态不太匀称,身体各部位比例不协调,腰长,腿短,五官端正 |
肩窄,腰长,腿短,气质差 |
|
自编操化组合动作 |
音乐与动作的配合 |
非常准确 |
基本准确 |
部分节奏 不准确 |
大部分 不准确 |
全部 不准确 |
动作完成规格 |
主题健康,新颖,风格突出,富有创意,动作类型丰富,动作的转换自然流畅,基本姿态和技术正确,动作优美,表现力强。 |
动作完成基本体现所选择主题的风格和特点,动作协调,规范,基本姿态和技术基本准确,有一定的表现力。 |
动作类型单一,动作的转换不流畅,小部分动作不协调,基本姿态和技术较正确,无表现力。 |
动作类型单一,动作的转换不流畅,大部分动作不协调,不规范,基本姿态和技术不正确。 |
全部动作不协调,不规范,基本姿态和技术不正确 |
2、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评分标准
纵劈叉(左、右腿各一次) |
俯卧撑 |
||||
差度cm |
分值 |
差度cm |
分值 |
数量 |
分数 |
25 |
0.0 |
12 |
2.6 |
0 |
0.0 |
24 |
0.2 |
11 |
2.8 |
1 |
2.0 |
23 |
0.4 |
10 |
3.0 |
2 |
4.0 |
22 |
0.6 |
9 |
3.2 |
3 |
6.0 |
21 |
0.8 |
8 |
3.4 |
4 |
8.0 |
20 |
1.0 |
7 |
3.6 |
5 |
10.0 |
19 |
1.2 |
6 |
3.8 |
|
|
18 |
1.4 |
5 |
4.0 |
|
|
17 |
1.6 |
4 |
4.2 |
|
|
16 |
1.8 |
3 |
4.4 |
|
|
15 |
2.0 |
2 |
4.6 |
|
|
14 |
2.2 |
1 |
4.8 |
|
|
13 |
2.4 |
0 |
5 |
|
|
四、考试要求
(一)服装要求:考生必须根据要求穿黑色或白色训练服,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二)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考生提供U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晰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体育舞蹈方向)
一、测试指标与分值
类别分值 |
基本形态 (20分) |
综合素质 (20分) |
专项技能 (60分) |
测试内容 |
形体与气质 |
1.柔韧 2.芭蕾基础 |
摩登舞、拉丁舞 (各一支舞) |
二、测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基本形态(20分)
1. 测试内容:a、形体(10分);b、气质与相貌(5分);身高(5分)
2. 测试方法:10人一组进行测试。
考评员观测考生身体各部分比例与线条,形态和外貌及气质。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五官端正。
3. 测试标准:
a、形体:体型匀称,身体挺拔;臂型、腿型;颈长,上身与下肢比例协调;臂长与身高之比例协调;臀部上翘,重心位置高。
b、气质与相貌:五官端正,举止高雅;男生帅气,女生秀丽。
C、身高:适中。
(二)综合素质(20分)
1. 测试内容:a、柔韧纵叉(10分);b、芭蕾基础(10分)。
2. 测试方法:10人一组集体测试。
3. 测试标准:
(1)柔韧:纵叉(左右腿)。
测试要求:两腿伸直,前后分开成一字,大腿跟部着地,上体直立。左右腿各5分,满分为10分(见表1)。
表1 柔韧纵叉评分标准
成绩 (cm) |
0 |
1-3 |
4-6 |
7-9 |
10-12 |
13-15 |
16-18 |
19-21 |
22-24 |
25-27 |
28 以上 |
分值 |
5 |
4.5 |
4 |
3.5 |
3 |
2.5 |
2 |
1.5 |
1 |
0.5 |
0 |
(2)芭蕾基础:芭蕾基本手位、脚位。
测试要求:动作准确、姿态优美(10分)。
(三)专项技能:摩登舞、拉丁舞各一支舞(60分)
1. 测试内容:a、摩登舞(30分);b、拉丁舞(30分)。
2. 测试方法:
a、每组考生依次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b、摩登舞和拉丁舞必考,在摩登舞和拉丁舞中任选一支舞蹈参加测试。
3. 测试标准:
每支舞规定时间:1:30秒钟以内,考生依次进行摩登舞(华尔兹或探戈);拉丁舞(伦巴或恰恰)两支舞考试,考试舞曲须存在同一个U盘内。
4. 评分标准:(见表2、表3)
表2 摩登舞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内容与标准 |
评分方法 |
艺术 质量 |
20 |
乐感与节奏感(4分) |
考评员依据考生完成质量给予评分 |
基本握持(3分) |
|||
舞蹈特性把握(3分) |
|||
表现力(4分) |
|||
基本姿态保持(3分) |
|||
整体效果(3分) |
|||
技术 质量 |
10 |
动作完成质量(10分) |
表3 拉丁舞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内容与标准 |
评分方法 |
艺术 质量 |
20 |
乐感与节奏感(4分) |
考评员依据考生完成质量给予评分 |
基本握持(3分) |
|||
舞蹈特性把握(3分) |
|||
表现力(4分) |
|||
基本姿态保持(3分) |
|||
整体效果(3分) |
|||
技术 质量 |
10 |
动作完成质量(10分) |
5.成绩评定:
由考评员根据体育舞蹈特点及规则进行评分,根据考生的艺术表现力与发展潜质进行综合评分。
三、考试要求
(一)服装要求:考生必须根据要求穿黑色或白色训练服,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二)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考生提供U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晰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四)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不允许有舞伴陪考。
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瑜伽方向)
一、测试指标与分值
类别分值 |
基本形态 (20分) |
综合素质 (30分) |
专项技能 (50分) |
测试内容 |
形体与气质 |
才艺展示 |
自编瑜伽表演成套动作 |
二、测试方法与要求
(一)基本形态(20分)
10人一组进行测试,由评委观测评分,按10分制评分,满分为20分,成绩评定见评分(表2)。
(二)综合素质(30分)
才艺展示:题材不限,舞蹈、小品或其它才艺表演任选一项,自备道具、伴奏音乐U盘(30±5秒)。成绩评定(见表1)。
(三)专项技能(50分)
考生按组别依次单独进入考场进行考试,按10分制评分,满分为50分。自编瑜伽表演成套动作(不能少于10个体式)。要求:(1)时间控制在1分钟30秒内完成;(2)左右方向动作只能算完成一个体式动作;(3)体式与体式之间必须以舞蹈形式链接。成绩评定(见表2)。
三、评分标准
(一)综合素质
表1 才艺展示评分标准
类别 |
标准 |
分值 |
舞蹈 |
1.动作协调、规范、节奏鲜明、动作的难度技巧和衔接自然; 2.表演内容积极、健康,有鲜明的主题及风格特点; 3.综合协调性好表演时着装大方、得体。 |
10 |
10 |
||
10 |
||
声乐 |
1.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对节奏和歌词的整体把握内容 健康向上; 2.音色、歌唱技巧及感情把握合理; 3.舞台形象符合所选曲目本身的意境,表演到位,动作自然,着装得体,综合协调性好。 |
10 |
10 |
||
10 |
||
器乐 |
1.演奏过程中有良好的音准、音色及富有较强的节奏感,速度合适; 2.演奏流畅,处理得当,表现力和技巧性强,有一定功底; 3.深情演奏出音乐的内涵,演奏的整体感强。 |
10 |
10 |
||
10 |
||
相声、戏剧、舞台剧 |
1.内容积极、健康、节目编排新颖有创意; 2.语言、表情、动作等表演手段和技巧能够充分表现主题; 3.主题鲜明、表演连贯,表演到位,动作自然,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
10 |
10 |
||
10 |
||
朗诵 |
1.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节奏韵律明显; 2.感情充沛,能准确把握作品内涵与格调; 3.内容健康、向上、自然大方、衣着得体。 |
10 |
10 |
||
10 |
(二)基本形态、专项技能
表2 基本形态、专项技能评分标准
分值 测试内容 |
10-9.0 |
8.9-8.0 |
7.9-7.0 |
6.9-6.0 |
6.0以下 |
身体形态、比例、形象、气质 |
身体比例好,四肢修长,形象好,气质好。 |
身体比例协调,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清秀。 |
身体比例一般,身材欠匀称,五官较端正。 |
身体比例较差,偏胖。 |
身体比例不协调,较胖,面部有缺陷 |
专项技能 |
成套动作编排自然流畅,体式规范准确,具有很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创新能力。 |
成套动作编排流畅,体式较规范,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创新能力。 |
成套动作编排欠流畅,体式较准确,艺术表现力和创新能力一般。 |
能够编排成套动作,但不流畅,体式不规范,完成质量较差。
|
不能编排成套动作,体式不正确,无表现力。 |
四、考试要求
(一)服装要求:考生必须根据要求穿黑色或白色训练服,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二)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考生提供U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晰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模特方向)
一、测试指标与分值
类别分值 |
基本形态 (20分) |
综合素质 (40分) |
专项技术 (40分) |
测试内容 |
形体与气质 |
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
模特表演 |
二、测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基本形态(20分)
1.测试内容:a、形体(8分);b、气质与相貌(8分);c、身高(4分)。
2.测试方法:5人一组进入考场集体测试,要求穿着泳衣测试(包括比基尼)。
考评员观测考生身体各部分比例与线条,形态和外貌及气质。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五官端正。
3.测试标准:
A.气质好,身体挺拔,比例匀称;
B.五官端正,轮廓清晰,个性特征突出,皮肤健康,肤色细腻、光泽有弹性;
C.女模强调整体肌肉线条流畅,富于美感;腿型粗细均匀、中线笔直匀称;男模强调整体肌肉线条及力量感。身高突出。
(二)综合素质(40分)
1.测试内容:a、语言表达能力(20分);b、特长展示(20分)。
2.测试方法:考生按组别依次单独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3.测试要求:
(1)语言表达能力:自选诗歌朗诵,时间要求30±5秒。要求吐字清晰、语言流畅,具有良好的艺术感染力和表演力。(满分为20分。)
表1 诗歌朗诵评分标准
内容 |
标准 |
分值 |
诗歌朗诵 |
1、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节奏韵律明显; 2、 感情充沛,能准确把握作品基调与内涵; 3、 内容健康、向上、仪表自然大方、衣着得体。 |
10 |
5 |
||
5 |
(2)特长展示:题材不限,舞蹈、小品或其它才艺表演任选一项,自备道具、伴奏音乐U盘(1分钟以内)(满分为20分。)
表2 特长展示评分标准
内容 |
标准 |
分值 |
舞蹈 |
1、 动作协调、规范、节奏鲜明、动作的难度技巧和衔接自然度; 2、表演内容积极、健康,有鲜明的主题及风格特点; 3、综合协调性好、表演时着装大方、得体。 |
10 |
5 |
||
5 |
||
声乐 |
1、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对节奏和歌词的整体把握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2、音色、歌唱技巧及感情把握合理; 3、舞台形象符合所选曲目本身的意境,表演到位,动作自然,着装得体,综合协调性好。 |
10 |
5 |
||
5 |
||
书画 |
1、构图完整,刻画深入,色彩协调,表现出较好的色彩感觉,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 2、布局谋篇巧妙、创意新颖、点画线基本功笔笔到位; 3、功力扎实、结字造型完美,内容积极健康。 |
10 |
5 |
||
5 |
||
器乐 |
1、演奏过程中有良好的音准、音色及富有较强的节奏感,速度适中; 2、演奏流畅,处理得当,表现力和技巧性强,有一定功底; 3、对音乐的理解准确,巧妙熟练演奏,演奏形式多样,有创意。 |
10 |
5 |
||
5 |
||
魔术 |
1、表演新颖创意,选手是否有改良或原创的流程、手法、演绎方法等; 2、台风优美、造型合体、音乐、语言的配合是否到位; 3、手法难度程度,有没有包含困难的手法以及有无抛脱现象。 |
10 |
5 |
||
5 |
||
相声、戏剧、舞台剧 |
1、内容积极、健康、节目编排新颖有创意; 2、语言、表情、动作等表演手段和技巧能够充分表现主题; 3、主题鲜明、表演连贯,表演到位,动作自然,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
10 |
5 |
||
5 |
(三)专项技能:模特表演(40分)
1.测试内容:自选服装(1套)
2.测试方法:考生按组别依次单独进入考场进行考试,进行自选服装展示。
3.测试要求:a.音乐风格准确、富有节奏感;b.身体表现力强、造型有韵味;c.服装展示过程中、神情的把握;d.每位考生必须在展示线路上做出至少五个定点位的造型展示。
4.成绩评定:由考评员根据考生艺术、完成及表现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三、考试要求
(一)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考生提供U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晰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三)女考生须穿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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