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7-06-05

长江师范学院

文化书籍
51美术报考指南  美术志愿填报  

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依据学校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2)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校考省份与专业如下:

  美术设计类:甘肃、山西、山东、陕西、云南、广西、福建、江西

  音乐学:甘肃、贵州、湖南、山西、山东、陕西、云南、广西、福建、江西

  音乐表演:甘肃、湖南、山西

  舞蹈学:甘肃、贵州、湖南、江苏、山东、陕西、云南、广西

  播音与主持艺术:甘肃、贵州、湖南、江苏、山西、山东、陕西、云南

咨询长江师范学院录取率、报考问题
扫描下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查看 长江师范学院招生网

声明:以上整理自(长江师范学院)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返回51美术网,查看更多>>
院校大全 各省艺考 美术报考指南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北京院校 985高校 美术报考神器 九大美院
找画室锦囊 艺考文化课高分冲刺 美术联考没过怎么办 画室大全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热门阅读

查看更多>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