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主校区)。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2022年总招生计划数为9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省份 |
浙江 |
江苏 |
湖南 |
广东 |
湖北 |
江西 |
合计 |
音乐学(师范) |
43 |
17 |
5 |
5 |
10 |
10 |
90 |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艺术类省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3.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的招生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 编:315211
招生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2.音乐学院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455
音乐学院微信:宁大音乐青年(nbumusicyouth)
宁波大学音乐学院及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院介绍
宁波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艺术学院音乐系,于2015年5月单独成立学院,是浙江省重要的应用型和理论型音乐人才培养基地。目前,学院下设声乐与舞蹈教研室、钢琴与器乐教研室、理论与创作教研室、音乐研究所、胡晓平声乐艺术中心等教学和研究机构。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宁波市优势专业、宁波大学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宁波大学重点建设学科),“艺术硕士”专业硕士点,以及“音乐教育与传承”和“中国民间艺术理论与实践(音乐方向)”两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现有硕士、本科学生373人,专任教师43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10名,具有博士学位18人;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浙江省特聘专家1人)。学院聘请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王次炤、著名歌唱家胡晓平为包玉刚讲座教授,聘请杜亚雄等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特聘教授、兼职教授。现任院长俞子正教授是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荷兰国际声乐比赛和日本国际歌剧比赛评委;学院一批青年教师毕业于国际国内一流音乐学院,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
教学成果及课程建设方面,《“一核四轴”构建地方综合性大学美育体系的20年探索与实践》获宁波大学2018-2019年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音乐与健康》荣获首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教育部“混合式教学试点项目”,获浙江省高校首批翻转课堂优秀案例特等奖;2项微课获浙江省高校微课教学大赛一等奖;1本教材立项为浙江省“新形态教材”(省级精品教材);1位老师荣获首届“长三角”地区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二等奖,2位老师分获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二等奖,2位教师荣获宁波大学“真诚奖教金”教学特别贡献奖,4位教师荣获“最美宁大人”称号;音乐学院1名学生荣获首届“长三角”地区师范院校大学生教学基本功展示二等奖;学生合唱团和“红色文艺轻骑”获“宁大最美学子”称号。2020年音乐学院《红艺轻骑-打造最具影响力的红歌红剧内容供应商》荣获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并成功入围进入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红旅赛道。2020年“红艺轻骑——中国原创红歌红剧走基层服务第一团”荣获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特等奖。
科研项目与成果方面,拥有纵向立项项目5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3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1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文化部项目1项,省哲社规划一般与后期资助项目7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1项,博士后基金1项,省社科联、省教育厅、市社科规划等厅市级课题20项;横向课题5项。在《中国音乐学》、《音乐研究》、《人民音乐》等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2本、编著7本;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舞台艺术》收录。
学术交流方面,成功主办“中国音乐类期刊主编高峰论坛”、“首届江浙沪音乐与艺术学院院长高峰论坛暨交流音乐会”、2019“上海之春”国际手风琴艺术周“一带一路”国家民族手风琴音乐会宁波站专场音乐会,均具有全国性影响力;举办《音乐大讲坛》系列学术讲座50余次,邀请了美国、加拿大、日本、荷兰、乌克兰等国专家前来访问交流;学生艺术团赴冰岛大学参加北极光孔子学院成立十周年院庆典礼、赴阿联酋等高校举办 “走进阿联酋《聆听中国—“丝路”视野下中华传统音乐品鉴》”活动,掀起中华传统音乐热潮,展现了音乐学院国际化办学理念。
艺术实践方面,“宁波大学音乐表演创新团队”2016年入选为第四批“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并在团队带头人俞子正院长带领下,先后举办了《走进歌剧,聆听经典》、“《丝路乐韵》赵季平作品音乐会”、“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国声乐展演”等30场次歌剧专场、音乐会及音乐赛事;民族歌剧《呦呦鹿鸣》、原创音乐剧《牵手》、《初心晨起--宣言》等分别进京演出。学院合唱团先后获得浙江省第三届合唱节金奖、第十四届中国合唱节金奖、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比赛乙组(专业组)冠军、教育部主办的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一等奖、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我院学生多次在日本“樱花杯”国际声乐比赛、新加坡国际华人艺术节声乐组、钢琴组、民乐组和小提琴比赛、第三届“敦煌杯”、“辽源杯”全国琵琶艺术菁英展演独奏类等比赛中获得金奖。
二、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学生要求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九年义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教育学基本原理,具备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音乐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初步具备从事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声乐、钢琴、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音乐课程与教学论、中学音乐课程标准、音乐教学科研方法与训练、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钢琴即兴伴奏、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学研究与学术写作等。
毕业后,学生可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群文系统、出版、广播、影视及文化产业等领域的教学、表演、经营、管理等工作。
本专业拥有一支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队伍,师资力量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拥有设备先进的小音乐厅、实验剧场、实验琴楼、音响视听实验室、数码钢琴教室、MIDI音乐制作实验室等音乐艺术实训中心实验室,教学硬件设施良好。专业教学中十分重视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课堂教学及各种课外演出实践和观摩等活动,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的音乐艺术人才,学院下设宁波大学实验乐团、宁波大学合唱团、宁波大学民乐团,各乐团的成立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艺术实践,同时与宁波市演艺集团、宁波市交响乐团、宁波市群艺馆、宁波市少年宫、文化馆等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与教学实践及实习基地,加强学生参与社会艺术实践活动的能力。
专业教师在各项教改革项目和教学技能竞赛中屡获佳绩。梁卿教授获2019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微课教学比赛一等奖、浙江省教师技能大赛二等奖、宁波大学教师技能大赛文科组第一名;王蕾主讲的“音乐与健康”获2019年“基于MOOC的混合式教学优秀案例”二等奖;《地方综合性高校音乐美育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获2019宁波大学高级别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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